和谐社会是社会各种要素和关系相互融洽的社会状态,也是各方面利益关系不断得到有效协调的社会状态,更是社会管理体制不断创新健全的社会状态,而和谐、有序的社会状态离不开法律制度的规范。只有切实加强治安防范措施,加强犯罪打击力度,才能确保一方平安。而“两抢一盗”又是社会危害性很大的犯罪形式,要想整治社会治安,必须坚持打击“两抢一盗”的方针不动摇,只有把严重的犯罪活动打下去,把严重的暴力犯罪打下去,把多发性侵财犯罪打下去,才能构建真正意义上的和谐社会,才能彰显法治的力量,才能维护国家的长治久安,才能保障人民的安居乐业。
针对“两抢一盗”犯罪,我们认为应从以下几方面开展工作,从而有效地预防和杜绝“两抢一盗”犯罪的发生:
一、要深刻认识“两抢一盗”案件形成的社会根源
(一)犯罪人员的来源构成。1、流动人口是我国现阶段的一种重要现象,当前规模巨大的人口流动,给城市带来了一系列不可忽视的压力和问题,随着城市化过程的不断推进,流动人口总量不断上升,给城市的安全带来了更大的隐患。2、城市的下岗职工、社会无业人员也是社会的不稳定因素。他们大多没有一个正式、固定的工作,也就没有相对稳定的收入来源,当生活陷入困境时,不能通过合法的途径得到救济,便走上了犯罪道路,以盗窃等侵财类犯罪来缓解一时之急。
(二)犯罪人员的职业构成。收入较低的单位用工、从事建筑、搬运、经商服务、收旧拾荒以及无业人员最具犯罪倾向。他们一般生活在城市的边缘地带,当打工不易、挣钱不多、致富无望的时候,就会带着一种强烈的失落感和自以为被剥夺的心态来看待他所置身的这座城市,内心很容易诱发出反社会的报复行为,他们往往急功近利,赚钱心切,往往不择手段,铤而走险,以非法的手段去谋取财富。
(三)犯罪人员的心理构成。好逸恶劳、贪图安逸享受是“两抢一盗”犯罪的主观原因。道德的沦丧、文化糟粕的影响是诱发“两抢一盗”犯罪的客观原因。好逸恶劳、不思进取、贪图享受的享乐主义使得他们的头脑中迅速形成一种严重扭曲的金钱观,畸形的消费观,颓废的享乐观,耻辱感、罪恶感下降,因而为满足私欲而进行侵财犯罪活动。这些人一般文化程度低,法制观念淡薄,头脑易热,自我约束力差,处事缺乏理性,做事不记后果。
二、要加大对“两抢一盗”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在开展打击“两抢一盗”犯罪专项行动中,法院应及时成立领导小组,做到全部案件都在审限内审结,最大限度地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在开展打击“两抢一盗”犯罪专项活动中,还应该坚持做到五个原则:
1、保持高压态势,依法从重判处。对抢劫、抢夺致人重伤、死亡,后果严重、手段恶劣的,以及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依法从重处罚;对抢夺残疾人、老年人、不满14周岁未成年人财物,抢夺救灾、抢险、防汛、优抚、移民、救济等款物,一年内抢夺三次以上,利用行驶的机动车辆抢夺的,依照刑法以抢夺罪从重处罚;对入户抢劫、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依法重判,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死刑。同时,也严防出现以罚代刑、滥用缓刑、重罪轻罚等打击不力的现象。
2、抓好大要案的审判。对于影响大、社会各界关注的重大案件,安排精干力量,迅速审理,及时下判,注重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紧密结合。
3、确保案件质量和效率。要在依法判决的基础上,严把案件质量关,坚决贯彻罪行法定原则和罪行相适应原则,做到不偏不倚、不枉不纵。同时,在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前提下做到快审快结,最大限度地弥补被害人的损失。
4、打防结合,综合治理。在审理“两抢一盗”案件时,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对参与“两抢一盗”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政策,寓教于审,惩教结合,促进未成年犯的矫治工作。同时,加强与检察、公安部门的沟通与协调,不定期的抽调人员参与出租屋清查等打击犯罪的活动,加大法制宣传力度,防患于未然。积极投入打击“两抢一盗”犯罪专项活动顺应了民意民心,充分发挥了人民法院惩罚犯罪,保护人民,维护稳定的审判职能作用,体现了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宗旨意识。
5、加强对两抢一盗案件的正面宣传和报道,对一些影响较大,涉及面广的案件,通过宣传部门的宣传和报道,增加人们对两抢一盗案件的认识和支持,减少此类案件的发生。采取走出去的审判方式,到案发地、学校等场所进行公开开庭审判,达到审判一个案件,起到教育一片,震慑一片的良好效果,力争做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要建立侦破“两抢一盗”犯罪案件的长效工作机制
“两抢一盗”犯罪案件一般具有团伙性、流动性、连续性、地域性和时段性的特点,针对犯罪特点,各级政法机关尤其是公安机关要从领导机制、情报机制、联动机制、社会参与机制和责任机制的建设入手,构建侦破“两抢一盗”犯罪案件的长效工作机制。具体来说,要做到: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的要求,认真制定本地区本部门开展打击和预防“两抢一盗”工作方案和措施,经常听取汇报,严格责任制,严格奖惩,突出重点。
2、要把广泛动员群众放在首位,坚持采用五个综合,即综合的思想、综合的力量、综合的资金、综合的手段、综合的效果,广泛动员和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到这场斗争中来,动员群众尤其是当事者、知情人提供破案线索,检举揭发犯罪,形成对“两抢一盗”犯罪分子人人喊打的局面。
3、加大加强对机动车市场、手机市场、金银首饰加工点、农贸市场废品收购站等场所的管理。通过对犯罪分子易于销赃的地点的控制,从而在物质基础上断绝其经济来源,彻底断绝犯罪分子的销赃途径。
4、要进一步加大各项综治措施的落实力度。要通过平安创建,大力推进社区治安联防体系建设。通过社区治安联防体系的整体能力,提高社区防范能力,把入室盗窃、入室抢劫等可防性案件压下去;加大巡逻力度,社区巡逻、街头巡逻相结合,增强社会治安控制力;切实加强对重点人群的管理,搞好流动人口的管理和服务,重点做好出租房屋的管理;加强对社区闲散青少年的管理,进一步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努力减少重新犯罪,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宣传表彰专项斗争中涌现出来的见义勇为先进典型。
5、同时要在警力、精力、经费等方面给予倾斜和保障,确保两抢一盗工作的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各级公安机关应的认真分析、研究本辖区“两抢一盗”犯罪的规律和特点,对于特定地区的多发性犯罪突出、特定时段多发性犯罪突出、特定人群易于实施多类型犯罪、特定场所易于销赃、特定地点易于藏匿等情况都进行研究分析,明确打击重点和工作目标。在此基础上,各级公安机关充分发挥多警种、多部门的职能配合作用,认真落实打击“两抢一盗”工作责任,进而形成了多警参战、整体打击的格局。
6、同时,公安机关向社会公布了刑事犯罪举报中心电话,充分发挥宣传作用,多向犯罪分子家属作正面宣传工作,利用犯罪分子家属的思想工作,动员其早日投案,以避免继续发生犯罪活动;发动群众提供违法犯罪线索,检举揭发违法犯罪分子,对协助公安机关破案的有功人员,及时给予奖励。
7、根据“两抢一盗”违法犯罪活动的时段性、区域性特点,工业集中地区,公安机关适时与企业保卫部门一起开展集中清查、专项治理、集中打击处理等各种专项行动,及时打击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四、要加强对“两抢一盗”犯罪的防范
1、增强自我保护意识。首先应号召广大群众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自觉走人行道,使犯罪分子无从下手或难以逃脱;携包行走时,应将包朝向人行道里侧,手机或贵重饰品挂在胸前,尽量不要外露;从银行取款时,要预防犯罪分子尾随跟踪抢劫;骑自行车时,不要将包放在车衣架上或购物篮子内;夜深时,女性最好不要单独行走;不要携带巨额资金或贵重物品招摇过市,应尽量乘坐出租车至目的地,并记下车牌号码;外出时,应锁好门窗,搞好邻里关系,彼此之间互相照应,当遇到陌生人在住所附近徘徊时,一定要多加小心,必要时进行询问;是对上门维修、检查、收费、送货、送礼的人,要查明其确切身份。要教育小孩不要轻易给陌生人开门;家里不要存放大量的现金、珠宝等贵重物品,即便是家庭保险箱也并不完全保险。存折上的账号、密码要记在其他秘密之处,不要同身份证、户口本等证件放在一起;不贪小便宜,不迷信;发现无牌、假牌、无证、假证、摩托车及可疑人员应及时报告;无论被盗、抢、骗、敲诈数额有或无,多或少,都应及时报案,以便收集犯罪证据,将犯罪分子绳子以法。
2、加强对犯罪分子容易藏身地点的管理。通过对外来流动人员和出租房屋、中小旅馆等违法犯罪高危人群和案件高发地段的管理工作,从中发现犯罪线索,抓获违法犯罪分子。结合打击盗抢机动车犯罪,加强对摩托车的管理,减少犯罪分子实施飞车抢夺的犯罪工具。
3、密切配合。各地区、各部门、各警种要密切配合,充分发挥整体作战合力,同时广泛发动群众,营造良好的严打声势。在专项斗争中,各地既要根据全国的统一部署开展工作,又要因地制宜,主动出击,对本地治安问题进行一次深入摸排,认真梳理本地治安难点,集中整治本地的社会治安乱点。
4、强化对特殊群体的犯罪预防工作。建立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网络,健全办事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充实协管队伍,保障工作经费,实现流动人口治安管理信息化。实行流动人口管理“业主责任制”,落实出租房屋登记备案和租住人员登记制度。加强对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查禁强讨强要行为。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建立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系统,每个省辖市建立或认证一个示范性安置帮教实体。加强戒毒所建设和吸毒人员的教育管理,减少吸毒人员犯罪。建立完善流浪儿童、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闲散青少年、农村留守儿童等重点群体的养育、监护、教育、管理工作体系和保障机制,建立专兼职相结合的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严厉打击幕后控制、操纵流浪儿童乞讨和教唆流浪儿童犯罪的团伙及黑恶势力。加强工读学校建设和管理,完善帮教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的工作体系。实施“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程”,建设各级“青少年维权服务中心”和妇女儿童法律帮助中。
5、把好舆论导向。要加大对专项斗争的宣传力度,向社会表明法院开展打击“两抢一盗”专项斗争的决心和意义。对省公、检、法、司的联合通告要广泛进行宣传和张贴,并公告举报电话,设立举报信箱,发动群众积极检举揭发犯罪,踊跃提供破案线索。要大力宣传专项斗争中涌现的先进单位和典型人物,鼓舞士气、激励斗志。要主动引导舆论,特别要注意选择一些重大、典型案件,通过媒体及时宣传报道案件开庭、宣判情况,营造防范和打击“两抢一盗”犯罪的浓厚氛围,以达到发动群众、弘扬正气、震慑犯罪的目的。
五、打击“两抢一盗”犯罪的具体措施
1 、实行分管领导每天带队下基层巡查督导治安防控工作制度。由分管领导每天组织人员,对辖区治安防控工作进行巡查督导。一是公安分局每日及时制定并上报辖区治安防控工作有关值班表;二是政法委每日安排相关人员对应参与检查督导;三是分管领导及时将督导的情况书面报送政法委;四是政法委负责协调,对当日检查发现存在的问题的单位,由上一班检查的领导负责交由下一班检查的领导进一步督导,直至问题解决。
2 、做好社区内无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注意对他们进行就业辅导教育和职业培训。无业人员只有具有一技之长才能在社会上找到自己的岗位,而增加无业人员的就业机会是有效减少“两抢一盗”犯罪的重要途径。同时在培训过程中还可进行法制教育,预防犯罪教育等,引导他们克服好逸恶劳,挥霍成性的习惯,教育引导他们自食其力,勤劳致富,减少“两抢一盗”犯罪案件的发生。
3 、制定一升一降考核制度,各街道应认真制定每季度“一升一降”考核指标。 建立每旬对刑事发案及“两抢一盗”的情况通报制度,实行将“一升一降”的具体指标与责任人捆绑式制度。普遍建立对达不到“一升一降”指标的所属单位在一定范围内,作出不作为的通报批评;对每季度刑事发案率没有明显下降和群众满意率达不到一定标准的单位,将实行综治“一票否决”权制,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领导责任。
4、狠抓沟通联系机制的落实,形成整体合力。 辖区办事处狠抓下片民警、巡逻中队、社区联防队、小区保安四级治安防控网络建设。在防范工作上,采取巡逻中队和派出所巡逻警车负责辖区各条街道、主干道和重点路段的巡逻和设卡防控,严防“飞车抢夺”和检查登记可疑机动车辆;下片民警负责带领社区联防队员和社区值班“两委”成员深入辖区小巷、楼幢进行徒步巡逻和定点守候,并适时开展出租私房、流动人口大清查,严防入室盗窃、盗抢机动车等案件的发生;小区保安负责本小区的治安防范,个别小区保安还配合社区联合进行治安巡逻。治安防控网络遍及辖区大街小巷,形成了条块结合、内外互动、横纵到边的治安防控体系。
5、提高路面见警率。市区主要街道由治安巡逻中队集中统一加强对市区中心社区治安防范,集中打击“两抢一盗”案件;集中对重点路段进行设卡盘查和治安巡逻,重点检查两名男子乘骑的摩托车,对无人无牌的摩托车,连人带车予以扣留盘问,并做好相关登记;各级公安机关抽调人员成立专案组,重点打击“两抢一盗”犯罪。
6、各级政法委强化组织协调职能。强化公、检、法三家协调工作,集中主要精力强化对“两抢一盗”案件的审理工作,做到快侦、快诉、快判。
7、各级公安机关制定各种治安防控力量优化配置方案。 明确民警和各种治安防控力量的责任区和工作任务,实行民警带队巡逻,做到巡逻防范时在时间上相互衔接、空间上互为策应、手段上优势互补。
8、适时精心组织进行专项整治。对治安混乱重点部位、流动人口聚居区域组织进行专项清查行动,消除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的犯罪空间。
9、实行民警入户访谈制度。通过走访辖区群众,获取重要线索成功破获案,各级公安机关应对该项制度进行监督。
10、加强公安机关的宣传力度,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防范意识。
11、监管空白地区进行设卡盘查,加大盘问、检查力度,遏制犯罪行为的发生。
通过不懈的努力,打击“两抢一盗”的斗争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具体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提早研究,超前部署,专项斗争启动快;二是扫掉了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盗抢大案,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提高了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的满意率;三是有效整合了警力资源、信息资源、手段资源和侦察资源,形成了全警动员、全警参战、整体作战的良好态势;四是通过实战,总结形成了一批好的经验作法,有力促进了打击“两抢一盗”犯罪长效机制建设。
下一阶段的斗争,在继续突出打击重点,强化工作措施,还应该着力抓好5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多管齐下,多策并用,坚决把“两抢一盗”案件的高发势头压下去;二是加强舆论宣传工作,营造严打声势;三是强化打击处理工作,增强严打实效;四是边打击、边治理,边防范,边建设,巩固斗争成果;五是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专项斗争取得实效,以达到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指数上升,社会综合治理能力上升,犯罪率下降的的良好局面。
责编/小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