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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盗窃现场留血迹 DNA锁定犯罪嫌疑人

  发布时间:2008-07-04 11:20:30


    郑州一小区保安在值夜班期间,酒后持砖块将该小区一业主的汽车玻璃砸坏进行行窃,谁料在盗窃过程中手部被车玻璃檫伤,公安人员根据现场遗留的血迹,经DNA比对,迅速锁定了嫌疑人。2008年7月3日,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这起保安监守自盗案件,被告人申向冬被法院依法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2008年4月5日凌晨,家住郑州市望湖丽阳天下小区的业主徐某向警方报案,称其停放在小区内的银灰色标致307轿车左前窗玻璃被人砸烂,犯罪嫌疑人从内打开车门,然后进入车内进行盗窃,共盗走LG手机、诺基亚手机、三星蓝牙耳机各一部,皮包、钱包各一个,包内有身份证、银行卡等物、人民币20元。徐某称,车子被砸破的玻璃上还留有少量血迹,估计应是犯罪嫌疑人留下的。

    办案民警现场勘查后,将银灰色标致307轿车玻璃上的血迹进行提取,通过DNA鉴定,警方确定30岁的小区保安申向冬(河南省灵宝市川口乡南朝村农民)的血样与现场遗留的血迹一致。在强大的证据面前,申向冬交代了自己酒后砸车窗盗窃的犯罪事实。2008年4月12日,申向冬被公安机关抓获。经郑州市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盗LG的手机价值人民币880元,诺基亚手机价值人民币419元,三星蓝牙耳机价值人民币270元。

    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申向冬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价值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应予惩处。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责编/小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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