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法院在执行工作中,开拓创新,多措并举,探索出一条化解执行难的新路子,取得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案件执结率连续四年保持在97%以上,基本实现了执行工作的良性循环。
一是加强队伍建设, 完善执行保障。在执行队伍建设方面,该院坚持以人为本,大力实施人才兴院战略,在执行队伍建设上狠下功夫,不断提高队伍司法能力,配齐配强执行力量,取得了明显成效。执行干警由3人充实到12人,其中大学本科学历超过90%,平均年龄只有31岁。审判员由三年前的1人增加到目前的9人,又专门招聘书记员5人,执行队伍素质有了较大提升。 在执行经费保障方面,院党组优先考虑执行工作需要,解决干警平时办案和异地办案的费用,在与当事人和委托代理人之间建立隔离墙。建院以来,无一人受到违纪违法追究,也无人举报干警执行不廉问题,执行队伍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二是创新执行方法,综合化解难题。如何提高执行效率,让群众满意,该院进行了多种探索和大胆实践,形成独具特色的综合执行法。综合执行法即通过执行前的普法教育、预备执行,到执行中的多种措施并用,直至最终实现执行目的的一种执行方法。具体包括:教育法、预备执行法、责令被执行人申报财产法、限制处理财产法(包括限制某些消费)、曝光法、举报奖励法、放水养鱼法、艺术执行法、强制执行法、领导重视和借助外力法。综合执行法改过去单一的强制执行法为多种执行措施并用,对症下药,减少了与被执行人正面冲突,节省了司法资源,扩大了执行效果,彰显了司法文明,维护了司法权威,受到了群众的欢迎。
三是关注民生案件,重视信访稳定。该院积极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关注民生的指示精神,把维护民生问题当作践行“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具体举措,紧紧围绕“和谐”主题,切实做到关注民生,维护社会和谐与稳定。集中执行民生案,建立执行救助基金,重视执行信访工作,推行阳光执行、公开执行。至今,该院无一起案件造成当事人越级上访、闹访、群访,无一起到省赴京信访执行案件。
四是加大信息建设,建立威慑机制。该院认真落实上级法院的要求,迅速行动,积极做好“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成立以主管执行的常务副院长陈安利为组长、执行局局长李文涛为副组长、各执行科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在原有两台电脑的基础上,新购置4台电脑,并将6台电脑全部接入互联网,实现了每两名执行员就有一台可以上网录入信息的电脑。该院还鼓励执行干警把信息录入系统装入家中电脑,利用晚上下班时间录入案件信息,为今后案件信息的综合利用和执行威慑机制的建设打下了扎实的基础。
五是注重执行宣传,营造执行氛围。该院重视执行宣传工作,对重大、敏感案件在采取了强制措施时,要求进行现场照相与摄像,并邀请电视台、报社记者进行跟踪报道。该院还指定专人担任通讯员,撰写新闻宣传稿件,增强了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理解。 2007年,该院执行干警在《人民法院报》、《公民与法》、中国法院网等报刊、杂志、网络共发表宣传文章200余篇、发表调研文章20余篇,有力地宣传了执行工作,也为执行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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