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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中院:采取五项措施 加强廉政建设

  发布时间:2008-07-02 10:02:30


    郑州中院把在全市法院开展的集中教育活动为作为解决问题、加强管理、改进作风、推动工作的重要举措,在教育过程中,紧密联系本单位工作实际和干警的思想、工作实际,坚持边学边建,采取“五廉”措施,促进廉政建设落实。

    一是“签廉书”。中院领导班子成员与院长、党组书记,中层正职与主管领导签订了《落实“一岗双责”责任书》,强化领导干部的职责意识;其他干警与中层正职签订了《无违法违纪保证书》,强化干警的自律意识,对招聘的驾驶员签订了《无违规使用车辆保证书》,防止违规使用车辆的现象发生。

    二是“发廉信”。郑州中院把廉政教育延伸到干警家庭,给每一位干警亲属寄去了助廉倡议书,希望干警家属对干警的作风纪律情况进行监督,积极发挥廉政建设的助手作用。

    三是“建廉档”。建立了郑州中院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信息管理系统,对全院干警的廉政情况进行全面的管理。

    四是“定廉制”。郑州中院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对审判流程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以加强对案件审判的全程跟踪与管理,全面监控立案、审判、执行等环节,避免违法办案现象的发生。

    五是“用廉绩”。为进一步提升全市法院规范化管理水平,市中院党组研究决定,从今年开始全面推行工作绩效考评制度。制定了《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各部门绩效考核办法》和《基层法院工作绩效综合考评的规定》,把廉政建设工作绩效,纳入各部门和各基层法院的工作绩效考评体系,并实施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全面强化和完善以审判工作为中心的法院建设内部监督机制,提高整体工作效能。

    责编/小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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