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乱性实施暴力,持刀强奸前妻,被告人燕玉兴为自己的莽撞行为付出了沉重的代价。日前,登封市法院依法以强奸罪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
燕玉兴与妻子宋某结婚后,常因家务琐事发生争吵,感情逐渐破裂。2005年4月16日,经登封市法院调解,二人离婚。2007年10月8日晚上,燕玉兴与几个朋友一块儿吃饭,他一个人喝了差不多1斤白酒。晚上23时许,喝得醉醺醺的燕玉兴谢绝朋友送他回家的要求,摇摇晃晃来到前妻宋某的租住房前。当时,宋某已经睡下,燕玉兴喊门未果,一脚将房门揣开,进入房内。宋某见他喝醉了,就要求他出去。看到宋某只穿了内衣,燕玉兴顿时兽性大发,拔出随身携带的短刀,不顾宋某的极力反抗,强行与宋某发生了性关系。事后,燕玉兴竟躺在床上呼呼大睡起来。趁燕熟睡之机,宋某报了警。当民警赶到叫醒燕玉兴后,他竟然一脸茫然,回忆不起自己刚才都干了什么。
登封市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燕玉兴违背妇女意志,采用暴力手段强行与前妻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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