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登封市法院对被告人梅雷粉诈骗一案进行了公开宣判,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3000元。
今年45岁的梅雷粉家住登封市大金店镇金东村,整天梦想不劳而获。一天,她遇到了熟人张松乾,向其诉说现在钱难赚,日子难过。张松乾提议借向人介绍对象之机,骗取钱财,二人一拍即合。张松乾找来其已婚的表妹张爱菊冒名李玲,梅雷粉则假扮红娘,将张爱菊介绍给因家境贫困年近40岁尚未结婚的崔某,以见面礼等名义骗取崔某钱财近4千元。
登封市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梅雷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骗取他人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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