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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句玩笑一条人命

一男子因别人和其开玩笑而把人伤害致死

  发布时间:2008-06-24 08:56:03


    最近,郑州中院对一起因两家开玩笑引起的故意伤害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徐新坡有期徒刑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被告人徐新坡和被害人孙某某之子徐军伟同住一个村庄,两人平时都爱开些无伤大雅的玩笑。2007年10月15日中午,徐新坡开着汽油三轮车顺着大路回家,走到村南头的鱼池埂时,感觉有人从身后照其后脑勺用力打了一巴掌,心中比较恼怒,回头一看是孙某某的儿子徐军伟正南跑了。徐新坡就下车拿住铁叉追赶,边追边骂。刚追几步,听到徐军伟的母亲孙某某在一边骂“你个兔娃撵俺孩干啥咧”,徐新坡就站住责问孙某某,同时把铁叉举起向孙某某所在的位置偏南一点扔去,谁知孙某某向南躲闪,铁叉正好扎住胸部,众人跑过去时孙某某已气绝身亡。徐新坡遂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徐新坡作案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已构成自首,且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具有悔罪表现,且其亲属与被害人亲属达成民事赔偿协议,双方达成谅解,遂以故意伤害罪对其从轻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宣判后,被告人表示不上诉。

    责编/小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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