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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济法院立案彰显人性关怀

  发布时间:2008-06-23 08:52:11


    随着“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深入开展,惠济区法院注重强化服务职能、转变工作作风,始终做到把人民的权益放在心上,带着深厚的感情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在工作中坚持以人为本,对特殊当事人做到有爱心、耐心。

    2008年6月19日,一位步履蹒跚的老大爷来到了立案大厅,他说话口齿不清,只听清他要立案,儿子把他的铺卷都扔出来了,没法活了。他说他的案子以前杜建新、靳旭东两位法官办过。立案庭的工作人员劝老人不要激动,问他有没有书面东西,提供以前法院下发的文书,结果他什么都没有带。

    看到老人走路不方便,说话也不清楚。立案庭的法官只好与以前的承办法官杜建新联系,得知他是辖区苏屯村的马恩成,大约2000年左右申请执行他儿子赡养费的情况。立案庭的法官到档案室查找了1999年至2000年的执行案卷,查找到马雪成申请执行马景田赡养费一案。立案庭的法官经过询问,原来老人又叫马雪成,是起诉时用的。法官通过查看当时的法律文书,当时判决是每个儿子每月给老人50元的生活费,没有涉及老人住房问题。

    立案庭的法官把这种情况汇报给了宋庭长,宋庭长决定帮助老人申请法律援助。一方面帮助老人把以前的卷宗、身份证复印出来,立上执行案,帮助老人追索儿子一年没给的生活费,另一方面重新立案,帮助老人解决住房问题。看着老人蹒跚着离开了立案大厅、远离了法院,宋庭长告诉立案庭的全体人员遇到这样的情况,要力所能及地为他们提供帮助,对这样的当事人要有爱心和耐心。

    “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开展以来,惠济法院始终坚持对涉及贫困家庭、老弱病残、下岗职工、民工等弱势群体的案件,做到快立案、优先审,重点执行,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责编/小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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