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焚烧杂草引燃山林 夫妇二人被判刑

  发布时间:2008-06-21 10:36:38


    焚烧杂草孰料引发山林火灾,两夫妇悔恨万分。近日,河南省登封市人民法院一审以失火罪,分别判处被告人田据臣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判处被告人张仁孩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2008年3月3日上午,田据臣、张仁孩夫妇二人在登封市送表乡西送表村七组沟头自家责任田内,为备耕田而用火焚烧杂草,火势蔓延,引发附近山林火灾,造成有林地过火面积4.25公顷。

    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田据臣、张仁孩过失引发林地火灾,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均已构成失火罪。二被告人犯罪后能积极灭火并呼救,并已得到被害人的谅解,确有悔罪表现,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编/小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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