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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救助遭殴打 醉汉袭警被判刑

  发布时间:2008-06-18 16:53:55


    酒后无事生非,拦截他人车辆又袭警的两个中年男子为自己的鲁莽行为付出了沉重的代价。近日,河南省登封市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刘万敏拘役四个月,判处被告人申振帮拘役二个月。

    2008年2月25日16时许,被告人刘万敏酒后与申振帮驾车行至登封市区“鑫地华府”施工工地附近时,无故先后拦截程某某、闫某某所驾的农用车,并对二人进行谩骂殴打。登封市公安局民警到现场处警时,被告人刘万敏又对民警谩骂殴打,并将民警警衔拽掉,且拒不上警车回派出所接受调查,被告人申振帮则在现场阻止处警民警带离刘万敏。经鉴定,被害人闫某某的伤情为轻微伤。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万敏、申振帮结伙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其行为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编/小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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