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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维护台商合法权益促进豫台经济发展座谈会在我院召开

  发布时间:2008-06-13 08:52:44



    6月12日,由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和省商务厅三家单位共同主办的“维护台商合法权益,促进豫台经济发展”座谈会在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会议旨在研究制定保护台商合法权益的司法措施,进一步优化台商在河南的投资环境,以良好的法治环境赢得台商高度信任,从而推动我省开放型经济又快又好地发展。

会上,省委常委、省委统战部部长刘怀廉,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分别作重要讲话。

刘怀廉强调,近几年来,随着来我省投资和进行经贸活动的台商日益增多,涉台商事案件和台商投诉案件也呈上升趋势。台商权益保障工作牵涉到方方面面,台办要发挥组织、指导、管理、协调作用,各职能部门要积极配合,通力合作,保证依法行政的严肃性和对台工作特殊性的有机统一,不断提高办案水平。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有关保障台商合法权益的方针政策,积极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具体是着力优化四个环境:一是法治环境,二是政策环境,三是服务环境,四是舆论环境。

“要通过公正高效权威的审判,维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以良好的法治环境和投资环境,赢得台商的信任,促进我省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张立勇说,涉台民商事审判是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全省法院特别是从事涉台民商事审判工作的法官必须增强对涉台民商事审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各级法院要切实加强与各级台办的沟通协调,积极慎重地处理好每一起涉台民商事案件。他要求,要通过制定涉台民商事案件审理规程,加强内部管理和制约,确保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要加强廉政建设,教育涉台民商事审判法官牢固树立公正司法、廉洁司法意识,规范司法行为,树立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

    座谈会上,郑州中院、洛阳中院和新乡中院介绍了该院涉台民商事案件审理情况。台商代表的负责人也先后作了发言。

    责编/小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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