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夏”来临,为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更好地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新郑法院落实六项举措为“三夏”生产搞好服务。
一是落实巡回法庭办案制度。为保证巡回法庭发挥作用,方便群众诉讼,该院要求6个中心法庭每周二、周四派法官到巡回法庭现场咨询和受理案件。对在辖区内有重大影响如赡养案件、土地承包案件等,要采取现场开庭的形式,以方便群众诉讼,加大法制宣传,增强司法透明度。
二是开辟涉农案件审理绿色通道。该院对涉农案件简化立案手续,加大审理力度,确保农村当事人不因官司缠身而影响其生产与生活。为方便群众诉讼,该院采取措施落实人民法庭直接立案制度,对文化程度不高的农民可以口头立案、对交通闭塞、行动不便的农民可以电话立案,尽量方便农民诉讼,且对涉农案件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确保农村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实现。
三是严厉打击涉农刑事犯罪,重点打击“两抢一盗”案件,全力维护农村生产生活秩序。依法对盗割农村电缆线、偷盗农村牲畜、生产工具的犯罪分子严厉进行打击,为“三夏”生产创造良好的环境,结合正在开展的“两抢一盗”活动,有力震慑犯罪,同时通过每月的下访、回访活动认真排查和消除各种不安定因素,使之消灭在萌芽状态,严防矛盾激化,全力维护农村的社会稳定。
四是加大涉农案件的调解力度,提高涉农案件的社会效果。该院民事审判确立了以庭前调解为主,庭中、庭后调解为辅的诉讼调解模式,将调解贯穿于涉农案件审理的全过程,力争通过诉讼彻底化解农民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实现最佳的办案效果。
五是针对“三夏”生产,结合本身职责,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为农民服务。该院要求6个中心法庭在“三夏”期间以服务“三夏”为重点,结合审判职能制定服务“三夏”的应急措施,对本法庭所辖村镇有可能矛盾激化的案件,可能出现的涉诉问题全面掌握,做到有的放失,防患于未然。
六是根据农村“三夏”生产的特点,推动集中执行行动的开展,力争执结一批涉农案件。该院将现存未执结的涉农案件分类排队,列出重点案件,抓住麦收农忙期间,许多长期外出逃避法律责任的当事人回乡收麦的有利时机,精心组织,采取有针对性的执行行动,力争执结一批当事人意见多、影响极大的涉农案件,切实维护农民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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