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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志民副院长一行到高新区法院调研

  发布时间:2008-06-06 08:30:34


    2008年6月4日上午,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王志民副院长、民一庭彭连城庭长、刘勇副庭长到郑州高新区法院调研民事审判工作。

    郑州高新区法院主管民事审判工作的高山副院长就该院近年来民事审判工作的基本概况及存在的疑难问题向王院长一行进行了汇报。06年该院共受理民商事案件1307 件,结案 1474件,07年受理1566件,结案1544 件,08年收案 881件,结案452 件。全院从事民事审判的法官共15人,年人均结案100件以上。在该院受理的民事案件中,农村案件占相当的比例,且多数情况复杂;非农案件中涉及公司法等新类型案件较多。

    郑州高新区法院郑水泉院长汇报了本院民商事调解工作,07年民商事调撤率在60%以上。一是领导重视。要求民事法官不断探索新的调解方法和调解艺术,总结好的调解经验,提高调解水平和案件息诉率,努力做到案结事了;二是在审理的各个阶段都细致地做当事人的工作,抓住每一个可能促成调解的细节,庭前调解,庭中调解,庭后回访,充分说理,耐心疏导,促成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使得调解结案及撤诉的案件比例有了进一步的提高,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及社会效果。

    王院长对开发区法院的民事审判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对采取的调解忠告卡等一些司法为民举措表示赞赏,并对今后的工作提出了几点要求:一是强化大局意识,狠抓稳定工作,妥善处理民事纠纷,努力化解矛盾、定纷止争,追求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二是重点做好大接访工作,处理好有关涉诉信访稳定工作,强化措施,落实责任,确保社会和谐;三是要加大民事调解工作力度。充分认识调解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加强和规范诉讼调解,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按照合法、自愿的要求,着力提高调解率;四是要注重与上级法院的沟通与协调,及时反馈重大信息,对审判中出现的具有代表性、普遍性的问题及时汇报,使上级部门更好的掌握工作动态,相互支持。

    责编/小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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