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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人抢劫三百元被判徒刑三年半

  发布时间:2008-05-28 16:02:47


    安徽省界首市的农民被告人赫进攀和河南省郏县的农民被告人李军伟在郑州市解放路劳务市场附近,无事生非,让被害人张某买烟遭拒绝后,强行拿走张某300元,5月28日,二被告人分别以抢劫罪被二七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

    被告人赫进攀,曾用名赫杰,绰号“于三”,男,1967年12月27日生于安徽省界首市,汉族,小学文化程度,户籍所在地安徽省界首市陶庙镇,捕前暂住郑州市老鸦陈村,农民。

    被告人李军伟,绰号“明星”,男,1971年1月1日生于河南省郏县,汉族,小学文化程度,捕前住河南省郏县长桥乡,农民。

    经审理查明:2007年8月26日21时许,被告人李军伟伙同赫进攀在本市解放路劳务市场附近的一饭店门口,强行让吃完饭结账的被害人张相思为其买烟,遭拒绝后,将张带到隔壁二被告人吃饭的云集烩面店内,被告人李军伟从后面抱住被害人张相思的腰,被告人赫进攀打被害人一巴掌,并将手伸进张的裤袋内掏走300元钱。被害人张相思离开饭店后报警。公安人员赶至现场,将被告人赫进攀、李军伟抓获。现赃款未追回。

    二被告人虽不认罪,但因证据确实充分,二七法院依法对二被告人作出如上判决。

    责编/小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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