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钥匙丢在草丛中 点火寻找获徒刑

  发布时间:2008-05-28 08:37:53


    近日,登封市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景桂环失火一案进行了公开宣判,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2008年2月16日,家住登封市卢店镇崔岗村的景桂环到村东坡的责任田里干活,中间休息时不慎将随身携带的钥匙掉在地边的草丛中。由于杂草又深又密,找了一会儿,没有找着。景桂环脑子一转,想到了一个办法:既然钥匙藏在草丛中不好找,用火把草烧了不是就能找到了吗?想到这里,景桂环赶紧找来打火机,点燃了杂草。不料,当天风比较大,杂草燃烧后来不及扑灭,迅速向周遍蔓延,并引燃了旁边的树林,烧毁林地4.2公顷。

    登封市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景桂环为寻找丢失的钥匙,点燃杂草,从而引发火灾,主观上存在疏忽大意的过失,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编/小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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