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原区法院受理一起涉及8名被告人(其中一人已另案处理)的系列团伙盗窃案件。其中的4名被告人专门盗窃中国网通设在市内家属区、郊区村庄的接入网机房的电池,先后作案多起,盗窃后将赃物卖给有关废品收购站。中原区人民检察院分别这些被告人以盗窃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提起公诉。
中原区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刘栓亮、刘彦宾、王伟杰、刘学锋均系成年人,从2006年10月至2007年11月份期间,四名被告人先后结伙,分别在中原区二砂家属院、淮河路营销中心亚细亚小区、郑州市南花沟王村、下坡杨村、王胡砦西四街等处,将中国网通设在上述几处的接入机房的不同型号的电池53块电池盗走,价值数额巨大。这些被告人将所盗赃物分别卖给李德龙、董素琴、赵习兰等人,并将所得赃款予以挥霍。
考虑到该案涉案人员较多,涉案赃物价值巨大,同时给社会的正常通讯造成较大影响,院领导指示,一定要认真核实证据、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从严从速处理,既要将该案办成铁案,也要确保办案的社会效果。最终使之成为打击 “两抢一盗”犯罪活动的精品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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