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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法院三个基层法庭调解经验的探索与实践之二

梨河法庭:案结事了办法多

  发布时间:2008-05-27 09:48:18


    新郑市人民法院梨河中心法庭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民事审判指导方针,不断强化调解意识,提升调解技能,调解工作成效较为显著。2006年审结案件127件,其中调解59件,撤诉31件,调撤率71%;2007年审结案件157件,其中调解59件,撤诉71件,调撤率为83%;2008年一季度梨河法庭已审结案件42件,其中调解18件、撤诉17件,调撤率为83.3%。其中尤其值得一提的是,梨河法庭法官赵俊霞连续三年调撤率保持在80%以上。三年来,梨河法庭所办理的案件无一矛盾激化、无一上访,上诉的案件无一被发还改判。由于工作突出,梨河法庭2005年被郑州市团委授予“青年文明号”,2006年荣立集体二等功。

                              经验之一:不同类型案件,采取不同调解法。

    最大限度地化解人民群众内部矛盾,实现案结事了,这是梨河法庭民事审判工作的最高追求。为了实现这个目标。梨河法庭根据不同类型案件的特点,有针对性地采取不同的调解方法:

    对赡养、抚养、扶养案件,采用“亲情感化调解法”,缓解矛盾,循序善诱,使双方接受调解;对经济纠纷和买卖案件,采用“案例提示调解法”,用已生效的有可比性的同类裁判文书提醒当事人接受调解;对宅基地、地边、采光等邻里纠纷案件,采用“现场清理调解法”,到村组现场化解纠纷;对离婚案件,采用“冷却择机调解法”,对因家庭矛盾或夫妻一方有不良嗜好引起的案件选择最佳时机调解;对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采用“求同存异调解法”,着眼于化解主要矛盾,不纠缠于细枝末节,在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和当事人自愿原则的前提下积极调解,促使双方互谅互让达成协议;对名誉侵权纠纷案件,采用“道德引导调解法”,让当事人设身处地为对方着想,提高对方的思想品德,促使双方心贴心,背靠背地沟通,达成双方平衡点,化解矛盾。

    在每月一次的庭务会上,梨河法庭法庭的三名审判员会坐在一起,对本月审结的案件做两方面的比较,一是与上月所结案件的调撤率进行比较,同时还要与其他审判员所结案件的调撤率进行比较,这就在无形中就增强了审判员的责任心和调解意识。在庭务会上,梨河法庭还会交流彼此的调解经验,共同探讨复杂棘手案件的调解策略,归纳总结不同类型案件的调解技巧,通过这种方式,梨河法庭审判员的调解能力和水平得以逐步提升。

                                     经验之二:学会倾听。

    在法庭做法官,第一重要的必备素质就是要学会倾听,一定要耐心听当事人把话说完,这样一显得对当事人很尊重,二可以在倾听的同时可以观察出当事人的脾气、个性、综合素质等通过诉状、答辩状看不出来的东西,这些在调解过程中都能发挥重要作用。因为法庭接触的案件大都是一些婚姻、赡养、侵权、邻里之间的纠纷,都是老百姓家长里短的事情,其实很多情况下案件本身只是一个导火索,在起诉之前当事人之间就已经积怨很深了。他们一到法庭就会把几年前甚至十几年前的一些陈谷子烂麻子的事说出来,这时候就要耐心倾听,往往是他们说完了,气也消了,调解的最佳时机也就到了。

    梨河法庭法庭审结这样一个案子:82岁的原告诉他63岁的儿子,理由是儿子没有按他的要求给他买电视广告推荐的某种保健品,他说该保健品可以延年益寿。在调解过程中,原告的叙述长达将近2个小时,从他结婚说起,一直说到他抱上曾孙子,都是一些与案件本身八杆子打不着的事情,他儿子数次试图打算打断他的讲话,法官都制止了。通过老汉的叙述,梨河法庭了解到,原告是那种特固执的老头,被告在村里是村干部,威信比较高,平时被告对原告一直比较孝顺,被告不愿意买保健品是认为那东西既贵又不一定有效果。 老头叙述完之后,儿子说了几句暖心话,法官又抓住时机劝解了几句,老头气很快就完全消了。结果原告当庭撤诉,被告领着原告去医院检查身体,最后落了个皆大欢喜。

                                   经验之三:学好、用好调解语言。

    调解本质上是一门语言艺术,能不能在恰当的场合、恰当的时机说出恰如其分的话,法官认为是衡量调解水平高低的重要标准。在法庭,面对的绝大多数是庄稼人,正儿八经的法言法语当事人听不懂,而且会对法院产生疏远感,进而产生反感,增加他们跟法庭的对立情绪,因此必须把法律术语转化为家常话、土话,使他们容易听懂。另外,在抚养、婚姻、继承、邻里纠纷案件中,几句家常话能拉近法官与当事人之间的距离,使当事人感到异常亲切,有时甚至能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

    在梨河法庭审理的高建设诉高石柱、赵喜珍侵权纠纷一案中,原被告为前后院邻居,被告高石柱、赵喜珍夫妇多次阻挠原告建房,每当原告准备建房时,被告就召集一大帮亲戚堵在原告家门前,阻挠原告施工。原告为此四处上访十一年,最终也没有得到妥善处理。后来,梨河法庭得知被告夫妇比较迷信,认为原告建房破坏了他们家风水。同时还得知原告属于那种先富起来的一部分人,原告与被告属于同族,被告在辈分上是原告的爷爷奶奶,原告富起来后对被告多有不敬,让被告很是不满。在调解过程中,被告承认做法违法,但坚持认为原告建房破坏了他们家风水,寸步不让。弄清事情的来龙去脉之后,案件承办人赵俊霞对这起案子如何调解心里也有了数,她左一声大娘右一声大爷的喊被告,然后与他们拉家常、摆道理,说“您们是长辈,他是晚辈,还都是一大家子的,何必跟晚辈这么较真,让旁人看笑话呢?”这下大娘说心里话了,跟赵俊霞说:“闺女,不是梨河法庭非要跟他较真,是他作为一个晚辈从来没有正眼瞧过梨河法庭老两口,让梨河法庭寒心啊。”这下原告才终于明白了原来风水是借口,老人认为自已得不到尊重才是真啊!然后原告左一个奶奶右一个爷爷的叫个不停,被告也不再较真了,最后双方和解。和解时被告还拍着原告说,“你要是早叫法官一声奶奶,房子不就早盖起了嘛!”现在原告房子已经盖好,两家关系很好。这起上访十一年、结案只用十三天的案子后来经媒体报道,社会效果非常好。

                              经验之四:灵活掌握运用多种调解方法。

    调解是一门很深的学问,有时光靠一腔热忱还是不够的,还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形采用不同的调解技巧,有时要综合运用多种调解技巧才能收到最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亲情感化法,即对抚养、赡养、继承、婚姻等亲属关系纠纷,有些矛盾是因一时之气或因鸡毛蒜皮的小事引起,但矛盾越闹越深,双方都不愿意低架子。此时可与他们沟通,让他们回想在矛盾没有发生时他们给予彼此的无私的爱,以及反目成仇给对方和自已造成的挥之不去的巨大伤痛,于情于理触动他们的灵魂,使双方能求大同,存小异,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最后实现案结事了。比如在梨河法庭处理的张凤仙诉王根花侵权纠纷一案中,原被告系婆媳关系,被告擅自砍掉婆婆家自留地的两根杨树,婆婆向派出所报案,后又将媳妇告上法庭。经了解,被告平时对原告不孝,对原告有虐待、遗弃行为。经过五次调解,原被告双方互不相让。后来,法官用亲情感化法单独作儿媳的思想工作,对她说“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你现在对老人不孝,你的儿女看在眼里记在心里,长大了也会对你不孝。再说,你也有当婆婆的时候,你想想如果以后你媳妇对你又打又骂,你是啥滋味”,经法官一番劝说,被告在婆婆面前痛哭流涕,发誓以后要为婆婆端屎端尿、养老送终,双方最终和解,握手言欢。

    背靠背调解法,这种方法可在庭前、庭中、休庭后或庭后进行,一般先由法官找一方当事人谈话,通过沟通了解案件的一些实质性问题,做到心中有数,然后再分别单独做双方的工作,此时可以讲一些双方均在场时不方便讲的话,在双方观点基本趋于一致时,再面对面地调解,很容易达成调解协议。在法官审理的赵建红诉毛信甫赔偿纠纷案中,因一句玩笑话,被告毛信甫将原告赵建红打伤。原告及其丈夫有理不饶人,诉请高额赔偿,被告认为自已是酒后误伤,原告小病大养,不应赔偿,双方火气都很大。梨河法庭采取了背靠背调解法,首先把被告拉到一边,做他的思想工作,说你酒后伤人理应赔偿,如果你真诚道歉蠃得对方谅解,赔偿数额可以协商,双方关系也可以和好如初。又与原告沟通,说你们本是朋友,感情不错,为一点小事既伤和气又耽误生意太不值得,被告已同意道歉,你们索赔额应当再减少一些。后来双方见面,达成调解协议,处理结果双方都很满意。

    冷处理调解法,这种方法比较适合离婚案件,多年的夫妻从婚姻殿常到走进法庭大门,必定经历了激烈的思想斗争,双方一般都在气头上,如果这时调解很有可能会事倍功半,还有可能会两头受气。这时法官一般会选择让双方回去再冷静一断时间,这段时间里双方父母亲朋好友必定会做一些调解工作,同时也帮助当事人解开一些疙瘩,消除一些误会,有些当事人会主动撤诉,没有完全想通的当事人也会有不同程度的动摇。这时法官再趁热打铁,加大调解力度。在梨河法庭审理的一起案子中,原告女方铁了心要离婚,被告男方坚决不离,后来案件承办人让她们冷静一断时间后,原告口气似乎有所缓和。这时被告抱着他们刚满一岁的孩子跪在原告面前,央求她再给自已一次机会,再给孩子一个机会,原告不同意他就一直不起来。这时承办人趁机对原告说,“看来你老公对你的爱还是真心的,再说你 也要为孩子着想啊,孩子没有娘在身边生活多苦啊!你又拿不出感情破裂的具体证据,最终法院也很难判你离婚。”经过承办人一番苦口婆心的劝说,原告终于撤诉,看着一家三口远去的背影,梨河法庭终于松了一口气,一个感情涉临破裂的家庭在梨河法庭的调解下破镜重圆,梨河法庭都感到很有成就感。

                                        经验之五:以诚感人。

    调解案件一定要怀着一颗真诚的心,要让当事人感觉到你不是在做秀和走过场,而是在真真切切、一心一意地为他们解决问题,调和矛盾,要让当事人为你的工作精神所感动,自动缴械投降,不战而屈人之兵。在梨河法庭调解成功的上百起案件中,其实有许多案件根本没有用任何调解技巧,当事人完全被梨河法庭的工作精神所感动,知道梨河法庭是真正在为他们办事,主动放弃先前的不合理要求,坦诚布公,很快达成调解协议;也有许多案件运用了所有调解技巧仍无济于事,但往往是最后关头,当事人被梨河法庭“不抛弃、不放弃”的耐心和毅力折服,同意妥协,并最终调解成功。

    2007年7月27日,梨河法庭受理了13名滑县民工起诉新郑市富民粮油机械工程有限公司的劳务合同纠纷案,而被告的法定代表人赵威也是滑县人,且赵威现在下落不明,法律文书无法送达。公告送达,原告又无力支付公告费。梨河法庭经过再三讨论,决定自费驱车前往滑县,直接到赵威家做其妻子的思想工作,让赵威现身。到赵威家中做其妻的工作近三个小时,其妻仍不配合,无奈梨河法庭就到滑县法院找到法官的一位同学张法官,又通过张法官找到赵威家所在村的村支书,一同又到赵威家做工作。赵威的妻子终于被梨河法庭的工作精神感动,打通了在外地的赵威的手机,并告诉赵威梨河法庭是如何的“执着”,赵威也深受感动,同意次日从外地赶回。第二天这起案件仅用一晌时间就全部调解结案,并且于第三天已按调解协议全部履行完毕,使民工们拿到了用自己汗水挣来的工资。七月的盛夏,不停奔波的艰辛,汗流浃背的三天,终于使这起案件得到了圆满地解决,维护了十三名民工的合法权益。

    责编/小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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