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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牟法院向遇难同胞致哀

  发布时间:2008-05-19 16:04:04



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国务院决定,2008年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在此期间,全国和各驻外机构下半旗志哀,停止公共娱乐活动,外交部和我国驻外使领馆设立吊唁簿。5月19日14时28分起,全国人民默哀三分钟,届时汽车、火车、舰船鸣笛,防空警报鸣响。

四川汶川灾情发生后,中牟县人民法院院党组十分关注,全体干警积极响应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宏建的倡议,第一时间踊跃捐款,并决心以干好本职工作来支持灾区。

为表达对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5月19日上午8时,中牟县人民法院即降半旗致哀。下午14时许,全体干警提前在院内集中,在院党组的带领下,头顶烈日,从14时28分开始为遇难同胞默哀三分钟。

    责编/小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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