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利货运服务公司的一名员工在其担务发款员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司货款高达24万余元。此案,郑州市管城区法院已受理。
2005年3月至10月,王文军在担任郑州市安利货运服务有限公司发款员期间,利用其经手发放公司代收货款的职务便利,采取多向公司领取少向商户发放代收货款的手段吞货款242783元用于个人经营、消费。2005年10月,其与公司断绝联系后携带部分货款逃匿至广州、东莞等地。2007年11月21日,王文军在河南省驻马店西平县二郎乡小王庄村的家中被公安人员抓获。
公诉机关认为,王文军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其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相关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职务侵占罪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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