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户李某10年前在邮政储蓄所存入12万元,而10年后的今年当他去原储蓄所取钱时发现该所不存在了,于是他便找到郑州市邮政局兑付存单时,得知原郑州市邮政局已分立为郑州市邮政局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郑州市分行两家单位,但工作人员拒绝兑付其存单。李某一气之下遂将郑州市邮政局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郑州市分行告上法庭要求支付其本金和本息共计13.8万余元。5月7日,郑州市管城区人民法院已受理了此案。
1998年8月12日,李某在原郑州市邮政局下属耿河所办理“中国人民邮政整存整取定期限储蓄存单”一张,该存单户名系李某,存入金额人民币12万元整,存期2年,于2000年8月12日到期,起息日1998年8月12日,利率4.86%。而后李某将该存单收藏起来,但因时日长久,于近日才重新找到,李某到原经办地点办理取款时发现原经办地点已不存在,李某即找郑州市邮政局要求兑付存单,得知原郑州市邮政局已于2007年底分立为郑州市邮政局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郑州市分行两家单位,但工作人员拒绝兑付其存单。
责编/小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