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市政法委和郑州中院的工作部署,今年以来,登封市法院紧紧围绕“打造平安登封、构建社会和谐”这一目标,切实抓住“两抢一盗”犯罪这个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突出问题,采取各种强有力的措施,认真开展严打整治工作,目前已取得了初步成效。
该院的主要做法为:
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把打击“两抢一盗”工作落到实处
2月19日,全省打击“两抢一盗”犯罪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后,该院党组高度重视这次专项斗争。2月20日,该院及时召开了刑事审判工作会议,听取了刑事庭、少年庭的情况汇报,并对贯彻《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打击“两抢一盗”犯罪专项斗争工作方案》提出了总体要求和指导性原则,制定了《登封市人民法院打击“两抢一盗”犯罪专项斗争的工作方案》。院长赵永纯要求相关庭室,一定要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强化责任,真正把此项工作落到实处。同时,要坚持因地制宜、因情施策,做到打防并举、综合整治,力争实现辖区社会治安明显好转、群众安全感明显提升、治安防控能力明显增强、队伍战斗力明显提高、经济发展环境明显改善的“五个明显”的工作目标,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与此同时,通过广泛发动,刑事审判人员深刻认识到开展打击“两抢一盗”犯罪专项斗争的重大现实意义,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法院的部署上来,切实增强了责任感和紧迫感,并及时把工作重点转移到“两抢一盗”案件的审理上。 此外,为加强对本次活动的领导,该院专门成立了领导小组,党组书记、院长赵永纯亲自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副院长杨遂堂、王学敏任副组长,主持专项行动的日常工作,确保领导到位、指挥到位,为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多策并举,重点审理,把“两抢一盗”案件办成铁案
一是分项负责,齐抓共管。该院进一步明确了刑事审判庭、少年法庭、司法警察大队等部门的职责,从立案到审理,从宣传到保障,逐项明确,分项负责,责任到部门,分解到个人,形成了快审快结的新格局,确保了活动的顺利进行。
二是集中力量,重点突破。该院从刑事审判庭、少年法庭抽出业务骨干,专门组成合议庭,审理所有起诉到本院的涉及“两抢一盗”性质的案件,确保审判组织到位、审判力量到位,为提高结案率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是依法办案,确保效果。在审理“两抢一盗”案件中过程中,该院审判人员严格依法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坚决做到慎始慎终,有力有度,公正裁判。同时,坚持“宽严相济”的政策,对被告人有罪必罚,罚当其罪,确保量刑公正。此外,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适用法律关,确保用法到位、打击到位,把每一起案都办成铁案。
四是注重预防,巩固成果。该院充分发挥好自身的职业优势,广泛开展了送法到社会、到校园、到企业活动,以此增强辖区群众的法制意识,使其自觉遵守法律法规,预防类似案件再度发生。同时,借机宣传好法律和政策,敦促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
五是加强保障,服务到位。该院在对涉及“两抢一盗”案件的审理中,实行四个优先:即优先使用审判法庭、优先使用办案车辆、优先用警、优先文印法律文书。对审理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院审委会随时听取专门合议庭的汇报,讨论解决,确保案件得以及时处理。
六是加强宣传,舆论造势。该院组织专门人才,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报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果,壮大严打声威,不断总结工作经验,上报严打信息,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工作宣传到位,有力地震慑了犯罪分子。
众志成城,硕果累累,审结“两抢一盗”案件初见成效
由于“两抢一盗”案件均系侵财型犯罪案件,该院在注重自由刑适用的同时,还特别注重加大财产刑的适用和实际收缴力度,决不让犯罪分子在经济上占便宜。自活动开展以来所判处的罚金达45万余元,实际收缴32万余元。同时,该院还注重在审判环节涉案赃款、赃物的进一步追退,尽力为被害人挽回经济损失。
通过以上措施,不仅维护了辖区的社会稳定,而且也取得了较好的成果。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该院共审结“两抢一盗”案件74件137人,其中:抢劫案件5件7人、抢夺案件2件2人、盗窃案件67件128人。其中31名被告人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106名被告人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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