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你们为我伸张了正义,捍卫了法律的尊严,让我这样无助的老人老有所居,居有所屋,人民法院是群众信得过的法院!”4月29日上午,郑州市退休教师杨德馨的声音从电话中传来,听得出他有些激动。
杨德馨是一位站在讲台上四十多年的退休教师,因房屋拆迁发生纠纷先后奔波六年无果,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秉公司法,快速审理,使杨德馨的纠纷很快得到了解决。杨德馨给法院领导送来感谢信,并编了一串 “顺口溜”: “弱势老人有难处,人民法院来帮助,先后奔波六年整,法院判决胜了诉。”
感受司法关怀不只是杨德馨老人。郑州中院在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中,紧密联系法院工作和法官思想实际,在找准结合点和切入点,把大学习、大讨论的成效落实到审判与执行工作更加公正高效上,落实到法官队伍素质得到明显提高上,落实到司法为民上的同时,在全市法院开展了反腐倡廉集中教育活动,讲学习,树新风读书活动,从事刑事审判的业务庭还开展了打击抢劫抢夺和盗窃为主的两抢一盗专项斗争。全市法院三个月审结“两抢一盗” 案件421件,判处“两抢一盗”犯罪分子708人,其中335人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有效遏制了“两抢一盗”犯罪的多发势头,促进了社会治安形势的持续好转。
为确保活动的每一个环节、每一项要求都落到实处,确保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热情,转化为工作动力,转化为工作作风的改进,郑州中院注重在各项审判工作中,把维护人民权益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人民法院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从强化服务意识,完善利民措施入手,认真落实司法为民要求,实行诉讼引导、诉讼风险告知、人民法庭直接立案等制度;实行上门立案、电话立案等多种立案方式,设立假日法庭、巡回法庭、速裁法庭,方便群众诉讼。认真处理好各种劳动争议、医疗损害赔偿及其他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以及因购买、使用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等农资引起的纠纷案件。在执行工作中,对涉及民生的执行案件,及时立案,依法限期执结;对追索劳动者工资、报酬,追索医疗费、人身损害赔偿金,追索赡养、扶养、抚育和教育费用等涉及民生的案件,当事人申请执行时,不再预收申请执行费用;对被执行人无偿还能力、申请人生活又特别困难的刑事附带民事、交通肇事、人身损害赔偿等案件,及时向党委、人大汇报,与政府进行沟通协调,通过“特困执行案件救助资金”、给予申请人低保救助的方法予以解决。同时该院推出八项公开服务承诺,并通过新闻发布会和新闻媒体公示与众,接受群众的阳光考验。
在大学习、大讨论活动过程中,郑州中院还充分贯彻“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办案原则,有效化解矛盾纠纷。78岁的王某与69岁的李某和第三人袁某之间因债务纠纷长达七年之久,郑州中院受理该案后,主审法官赵军胜通过详细查阅所有卷宗材料、多次询问案件代理律师和当事人,并与合议庭成员反复研究该案,一致认为,由于该案件涉及债务转让,借款关系存在较大争议,又因该案纠纷发生的时间较早,主要证人已经去世等原因,如何认定该案件的事实存在较大困难。又由于该案件历经多次诉讼,时间已长达七年多,双方当事人年龄较大比较固执,且对立情绪很大,合议庭认为不论是维持还是改判,都会使一方当事人不满,从而出现案结事不了的状况。合议庭没有急于判决,而是决定尽量通过调解,解决纠纷。
前不久,郑州中院案件主审人先后四次通知双方当事人到庭询问案情、进行调解,以尽可能的使案件事实进一步的清晰。主审人采取分头做工作的方式,与当事人讲事实、讲道理、讲证据、讲法律,帮助当事人清算有关账目,又帮助当事人计算打官司投入的精力和物力,以及给个人家庭带来的各种影响,同时又通过双方的代理律师不断的给当事人做工作。案件的经过数次的当庭调查询问、无数次的电话沟通等调解工作,三方当事人最终达成和解协议,和解协议签字履行的当天,两位老人紧紧握住主审法官的手,激动的连声表示感谢。该案件的和解撤诉,使双方当事人之间长达七年之久的纠纷划上了圆满的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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