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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七法院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

  发布时间:2008-04-24 11:24:00


    日前,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将“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与做好当前各项审判工作结合起来,分别在院机关、侯砦法庭、马寨法庭设立三个人民调解工作室,让人民调解走进法院。从而实现了法院调解和人民调解工作的全面链接与互动,促进了人民法院对人民调解工作的直接指导,促进了社会矛盾化解渠道的顺畅。

    人民调解工作室是针对当前各类社会矛盾日益增多,为进一步发挥人民调解组织“活血化淤”作用,减轻诉讼数量和审判工作压力而设立的。为确保人民调解工作室充分发挥作用,二七区法院一是尝试适用人民调解前置制度。对未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而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部分民事纠纷;已经立案尚未开庭审理、但有可能通过调解解决的民事纠纷;已经开庭,但当事人情绪冲动、有可能采取过激行为的民事案件和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有可能采取过激行为的案件,或执行有难度的案件,经当事人同意,暂缓立案、审理、判决或执行,建议当事人邀请或由法院直接邀请、委托相关人民调解组织到法院人民调解工作室进行调解。二是加强与人民调解组织的协调与沟通。巩固和发展现有以居(村)民委员会、街道(镇)司法所为基础和工会、妇联、企业内保组织等以行业、区域为单位而设立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建设,采取旁听庭审、法律咨询、定期培训、调解卷宗评阅和质量反馈制度等多项措施促进人民调解员法律知识水平和调解技能的提高,帮助建立由作风正派、群众公认、具有一定威望的人员组成的调解组织。鼓励人民调解组织到法院人民调解工作室开展人民调解工作。三是由各业务庭庭长担任兼职指导员。当人民调解组织到法院人民调解工作室对一些重大、疑难、复杂的非诉民事纠纷进行调解时,由兼职指导员及时给予法律指导,变间接指导为直接指导,变定期指导为经常性指导,尽可能将矛盾平息在调解状态。

    责编/小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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