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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 字(法官随笔)

(小小说)

  发布时间:2008-04-23 09:39:26


主管刑事审判的曲直副院长的手在颤抖,习惯于在判决书上签字,此时却不知如何下笔。

    “判决书中的被告怎能是他?”姓名、年龄、职业、住址均“对号入座”,勿庸置疑,可仍令曲直疑惑费解。思绪飞到了十年前那的个夜晚……。

    那是个雨夜。曲直审批完案卷,时钟已敲响了11点。为了不影响第二天的宣判大会,曲直暂且放下手头的工作。家虽然不远,但走路要有十分钟的路程。

    雨,哗哗地下个不停。黑夜沉沉,车少人稀,曲直快步往家赶。突然,他感到脚底一空跌了下去,曲直马上意识到自己掉进了没了井盖的窨井中。他挣扎着爬了上来,可腿怎么也不听使唤,无法站起。风声雨声遮掩了曲直的呼唤,似乎人们都沉睡在这深秋的雨夜之中。他渐渐感到力不可支。这时,一辆路过的小车戛然停下,从车上下来一个年青小伙,二话不说,将曲直背上了车……。

当曲直苏醒时,已下了手术台。经医院诊断:曲直颅骨严重损伤,右腿膑骨骨折。

妻子来到了身边,带来了温馨。

曲直突然想起了什么,问妻子:“是谁报的信儿?”

“是门卫小王告诉我的,说是一个开小车的年青人通知的他,也没留下姓名,但小王可能注意到了他的车牌号”。妻子答。

曲直这才意识到工作证放在了自己的口袋里。“住院费交了吗?”曲直问。

    “听医生说,也是送你的那个年青人交的,莫非是他……”妻子疑惑地睁大眼睛。

    “你说对了”。曲直噙着泪将昨晚发生的事叙述了一遍。

曲直痊愈出院,当然第一件事就是寻找这位救命恩人。经门卫小王回忆的车牌号,通过公安部门,终于找到了他——退伍军人刚分配到某机关任小车司机,名叫吴非。打这以后,两人自然成了忘年交,每逢过年过节曲直总要把他请到家里叙叙。据说吴非的对象还是曲直做的“红娘”……

座钟的报时打断了曲直的思绪。他又仔细地审视着判决书:经本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吴非于10月2日晚8时许,驾驶国产“红旗”轿车,由西向东行至海河路中段时,将迎面骑车的女学生?菖?菖?菖挂倒,吴非驾车逃逸。此时,后面同向行驶的中巴车来不及刹车,右前轮从?菖?菖?菖身上轧过,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本院认为,被告吴非将人挂倒后驾车逃逸,造成后面车辆来不及刹车将人轧死的严重后果,吴非的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鉴于吴非交通肇事后能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认罪态度较好,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法减轻判处吴非有期徒刑三年。

    “是不是判重了,或者……”曲直自问。可判决书分析认定,适用法律相当严谨、无可挑剔。曲直不由自主地打开卷宗。一封信引起了曲直的注意:

    “审判长:你上次讯问,我为什么明知将人挂倒,还驾车逃逸,我一时也难以说清。我记得我一个朋友告诉我,前不久,他驾车外出,一骑车人明明故意撞到车上,反咬汽车撞了他,被讹了钱不说,还被吊销了驾驶证。一念之差啊,当我事后知道我挂倒的人被后面的车辆轧死,年仅16岁啊,我的良心受到了谴责,我深感不安和忏悔……

我不准备请律师,也不准备请任何人为我辩护,因为我相信法律是公正的。”

    吴非曲直的心感到阵阵的酸楚,他知道签上“同意”二字将意味着什么,颤抖的手久久难以下笔。时钟又敲响了深夜11点。曲直暂且放下笔漫步回家。

十分钟的路程显得那么长。路宽了,路上的行人和车辆熙熙攘攘,络绎不绝,路旁霓虹灯在闪烁,城市亮起来,美起来了,窨井盖再也无人去“光顾”。十年,在人生的旅途中仿佛那么遥远,又似乎这么匆忙,岁月却给曲直的两鬓增添了几缕白发。城市变了,人也在变,岁月无情,法亦无情,法不容情啊。秋风吹来,理清了曲直的思绪。

第二天一清早,曲直来到办公室,第一件事就是在判决书上郑重地签上了“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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