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谎称饮料瓶中奖 诈骗乘客没商量

  发布时间:2008-04-22 14:12:21


    一帮小丑用老掉牙的欺骗手段,在长途汽车上谎称饮用的可口可乐瓶中了奖,骗走了数乘客的现金和手机。正当骗子高兴的当儿,个个双手腕上被戴上了手铐。今天上午,郑州高新区法院审结了此案。

    2007年11月10日6时许,被告人李中、李新新、李为、李友、李文、高立、南成成经预谋后,由李中接送其他六人先后登上郑州至濮阳的长途客车准备实施诈骗。当客车行驶至连霍高速郑东新区姚桥路段时,李友假扮“傻子”谎称其所携带的可口可乐瓶中奖。之后,为证实中奖当真,李新新又冒充银行工作人员,装说自己携带的秘鲁币是美元,将奖牌买走。后李为、李文、高立、南成成起哄,诱引车上其他乘客以人民币兑换“美元”。以此手段骗走乘客秦阳阳、姚辰、杜巧和邓娥现金共计人民币2830元及三星手机、诺基亚手机各一部。正当这帮骗子兴奋之机,车上乘客偷打了110,警察当即赶到将他们抓获。经鉴定,被告人李友、李新新等人使用的秘鲁币属莫桑比克货币,不属于我国可兑换货币,无任何价值。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中、李新新、李为、李友、李文、高立、南成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且均系主犯。被告人李为曾因犯诈骗罪于2007年7月6日被判处拘役,又犯本罪虽不构成累犯,但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鉴于被告人李中、李新新、李为、李友、李文、高立、南成成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可对其酌情予以从轻处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李中、李新新、李友、李文、高立和南成成犯诈骗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

    二、被告人李为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责编/小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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