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抢一盗”是社会危害性很大的犯罪形式,要想整治社会治安,必须坚持“两抢一盗”的方针不动摇,只有把严重的犯罪活动打下去,把严重的暴力犯罪打下去,把多发性侵财犯罪打下去,才能构建真正意义上的和谐社会,才能彰显法治的力量,才能维护国家的长治久安,才能保障人民的安居乐业。因此,打击“两抢一盗”犯罪专项斗争一开始,新密法院就高度重视,把该项工作当作当前一切工作的重心,采取多项措施,来抓紧抓好,取得了显著的成绩。截至4月17日,已审结“两抢一盗”犯罪案件44件,判处犯罪分子83人。新密法院的主要做法有:
一、新密市委、市政法委高度重视, 认真组织领导,确保我院“两抢一盗”工作的正常开展。自活动开展以来,政法委书记、副书记曾多次到本院安排部署“两抢一盗”工作,并及时作出指示,使我们在办案中方向正确明确,他们还多方协调,拨付专项办案经费,从物质上确保“两抢一盗”工作的开展。
二、思想重视,组织严密。 在全省打击“两抢一盗”犯罪专项斗争开始后,新密法院及时召开全院干警大会,认真学习省市政法委和上级法院关于此项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增强干警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同时,加强领导,完善活动组织机构。新密市委政法委高度重视该项工作,多次听取工作汇报,协调解决活动有关经费,强有力地支持了活动的顺利开展。新密法院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其他分管领导为成员的打击“二抢一盗”犯罪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并成立专项活动办公室,抽调一批纪律观念强、业务水平高的干警专门从事该项工作,且具体分工,明确职责,形成领导、组织协调、审理、宣传等科学合理的工作机制,确保活动扎实良性开展。
三、狠抓案件质量,提高办案效率。 活动中,不断强化承办人的责任意识,严把案件的事实关、程序关及法律适用关。实行疑难案件、重大案件随时讨论、汇报制度,且要求庭长、主管院长、院长对一些典型案件要直接参与审理,并参加疑难案件庭审旁听,以提前了解案件情况,以此促进案件公开、公正、及时审判。
对进入审判环节的案件,只要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确凿,就要及时开庭审理,及时宣判,提高当庭宣判率,确保快审快结。并对案件进行了划分,设定了结案时限,明确了相关责任。即:(1)明确要求2月19日以前受理的案件,必须无条件结案,如到期不能结案,责令承办人到院打击“二抢一盗”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作汇报和检讨。(2)2月19日后3月15日前受理的案件,原则上必须3月25日以前全部审结,确保案件结案率达90 %以上。并要求由庭长对案件进行排查摸底,由承办人逐案向庭长、主管院长作汇报说明,由主管院长、庭长指定审结时间,必须限期结案。(3)3月15日以后受理案件,作到快审快结。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要求收案7日内将案卷送交庭长、主管院长处审核审签,庭长、主管院长保证审签不过夜,10日内确保案件审结;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保证15日内开庭,18日内将案卷的文书交庭长、主管院长处审核审签,且5日内审核审签完毕,以保证在25日以内结案。在确保两个基本的情况下,能够当庭宣判的,予以当庭宣判力争使这类案件的当庭宣判率达到95%以上,使当事人及时感受到法律的公正性。
四、打防结合,综合治理。 在审理“两抢一盗”案件时,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严格区分犯罪情节,该严则严,当宽则宽,最大限度地分化瓦解犯罪分子。 同时,加强与检察、公安部门的沟通与协调,不定期的抽调人员参与出租屋清查等打击犯罪的活动,加大法制宣传力度,防患于未然。
五、加大宣传力度,扩大活动影响力。 加强对两抢一盗案件的正面宣传和报道,对一些影响较大、涉及面广的案件,通过宣传部门的宣传报道,增加人们对“两抢一盗”案件的认识和支持,减少此类案件的发生。自活动开展以来,新密法院通过电台、电视台、报刊、杂志等多种宣传载体大力宣传活动成效,其中在河南省法制频道制作“两抢一盗”专题2期,在省级媒体发稿16篇,在市级媒体发稿4篇。同时, 采取走出去的审判方式,到案发地、学校等场所进行公开开庭审判,达到审判一个案件,起到教育一片,震慑一片的良好效果,力争做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3月25日,新密法院刑事审判庭在案发地新密市平陌镇三初中公开开庭审理刘海涛抢劫案,并当庭判决被告人刘海涛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该案开庭引起了媒体和社会的广泛关注,旁听人数达千余人,河南电视台、郑州电视台全程录制此次庭审过程,并采访了新密法院杨相峰院长、该案主审法官、被告人家属以及学校的部分师生,节目在河南电视台法制频道《走进法庭》栏目和郑州电视台政法频道播出,社会反响良好。
六、制定具体廉正措施,严明办案纪律 。以办案纪律规范办案行为,以廉正措施保证公正审判。“ 两抢一盗”活动开展以来,我们根据该类案件的自身特点和工作方针,为了确保案件质量,并制定了明确的廉政纪律,公布举报电话,建立案件审结后征询当事人意见档案等措施,确保法官公正审判案件,在此基础上又建立了案件集体讨论制度,汇报案件“禁止汇报关系”等纪律确保公正审理案件。
七、探索新的工作思路,以扩大办案的社会效果。 2008年我们准备推行到案发现场、学校、案件高发群体区开庭,走出去的审判模式,由人民陪审员参加审理这些案件,力争使这类案件100%当庭宣判,并实现庭后答疑,判决书中析理、释疑。当场解决群众的不解与不满,提高案件的服判率,其次对一些典型案件,我们还准备以邀请群众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代表、法学专家参加庭审,采用当庭征求意见、当庭收集群众反映等形式,以程序公正确保实体公正,作到有问必答,有疑必查,使人们对案件感到“明明白白”。再者,对 “ 两抢一盗”专项斗争公告以来投案自首的初犯、偶犯,该从轻的从轻,该减轻的减轻,使一些未归案的犯罪分子,认清形势,尽早投案;对那些愿意赔偿被害人损失又得到被害人谅解的犯罪分子,我们将采取宽缓政策,在法律政策允许的范围内,以最大限度的消除社会对立面和不稳定因素,使人民群众感受到法律的尊严与法院执法的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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