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两抢一盗”犯罪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登封法院高度重视,迅速行动,举措得力,目前已审结涉抢涉盗案件98件169人,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与稳定。
主要采取了以下几项工作措施: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院长赵永纯任组长,副院长杨遂堂、王学敏任副组长,刑庭庭长屈河旺任办公室主任。二、在人、财、物上充实刑事审判工作力量。选配两名年轻同志到刑庭,缓解刑事审判案多人少的矛盾;经费上对刑庭进行倾斜,确保打击“两抢一盗”犯罪专项斗争顺利开展;新配囚车、传真机、打印机各一台,彻底解决设备短缺问题。三、院各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院长办及时、准确报送涉及“两抢一盗”案件信息,宣教科多角度、多形式地在各级媒体上发表宣传稿件,营造了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有力地促进了打击工作的开展。四、对审理“两抢一盗”犯罪案件提出了更高要求。一是速度要“快”。案件当天立案,起诉书当天送达,普通程序30天结案,简易程序15天结案。二是结果要“准”。该院制定了《刑事审判量刑指导意见》,确保定罪准确的前提下,实现量刑均衡。三是程序要“严”。对涉抢涉盗案件强制措施的变更,必须经主管院长把关,院长批准后,方可实施;开庭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河南省人民法院司法礼仪规范(试行)》进行;庭审笔录、合议笔录、审委会笔录务必全面、准确、详细。四是文书质量要“高”。裁判文书代表司法权威,文书质量高低直接影响司法公信力。对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的司法文书必须经庭长、主管院长、院长层层把关后,方可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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