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

 

一“路霸”团伙在新密伏法

  发布时间:2008-03-26 09:24:35


    3月25日,新密市人民法院对一专门对外地车辆收取“保护费”的路霸团伙进行宣判,该团伙8名成员以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被判处一年至五年有期徒刑。

    2007年7月被告李福涛、孙银涛等6人在一起预谋,在去浴池洗澡时,分成两拨,分别在邻近两个房间开房,其中一拨先行洗完澡后,到另一拨人的房间内将同伙衣物盗走后离开,然后由留下来的同伙对浴池进行敲诈。预谋后李某等人依照各自的分工,最终在新密市开乐浴池敲诈成功,敲诈该浴池4500元。同时该团伙以冯根有、郑永强为首在2007年4月至7月期间,在新密市南环路附近,驾驶一辆三菱吉普车,并在车上放置钢管,多次拦截外地来新密运送货物的“陕K”牌照车辆,对每辆货车收取100元至200元不等的保护费,司机、车主稍有不从,便持钢管打、砸货车。被收取“保护费”的司机、车主对此敢怒不敢言,给新密市道路运输秩序和社会形象造成及其恶劣的影响。在接到群众举报后,被绳之以法。

    经法院审理查明,在2007年4月至7月期间,该团伙成员对外地来新密敲诈百余车次,敲诈勒索现金15000余元,并打、砸车辆两部,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00余元。该团伙成员的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法院并查明该团伙成员还犯有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等犯罪,法院对各被告人所犯罪行依法进行了数罪并罚。

    责编/小黄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