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子俩在工地实施盗窃时被人发现,儿子骑着摩托车抗拒抓捕撞伤人。3月20日,河南省新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刘军有期徒刑四年。
2007年11月27日18时左右,刘军和父亲刘来法在新郑某公司工地偷走一捆钢筋后,他骑摩托车带着父亲逃跑时,被工地上的工人发现后开着昌河面包车追赶,刘军和父亲跑到一个交叉口时,工地上的董某等人在路上拦截他们,一心逃跑的刘军骑摩托车硬冲了过去,将董某撞倒在地,刘来法抱着的钢筋绊在面包车的尾部摔了下去,他乘机骑摩托车跑掉。
法院认为,被告人刘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抗拒抓捕,其行为构成抢劫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均成立,遂作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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