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因为不甘心女友和其分手,为了报复,竟酒后将女友父亲家的汽车一顿猛砸。因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日前,被告人樊剑飞被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已受理该案,并将于近期公开开庭审理。
现年25岁的被告人樊剑飞家住河南省新郑市新建办东城路293号,无业。樊剑飞在郑州打工时,经人介绍与孔某的女儿相识,后两人谈起了恋爱,但孔女与樊剑飞交往一段时间后,发现樊剑飞身上有很多的毛病,且爱打麻将赌博,于是孔女提出分手。樊剑飞为此怀恨在心。2007年11月29日凌晨,被告人樊剑飞为报复孔某一家人,携带锤子来到郑州市中原区某小区停车场内,将被害人孔某停放在此处的奥迪汽车玻璃砸碎。经郑州市涉案物品价格评估中心鉴定,奥迪汽车玻璃修复价值5352元。2007年12月4日,樊剑飞被公安人员抓获。
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故意毁坏财物罪为报复他人,故意毁坏财物,价值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依法应予惩处。据此,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对故意毁坏财物罪提起公诉。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已受理该案,并将于近期公开开庭审理。
郑州市人民中原区人民法院张胜利说,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2000以下的,可以给予拘留或警告,责令赔偿损失;数额超过2000的就构成了故意损毁财物罪,2000以上2万元以下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达到2万元以上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可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高可判到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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