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

 

我院刑一庭荣获全国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

  发布时间:2008-01-23 15:02:06


    新年伊始,喜传佳讯。2008年1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全国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大会。会上,最高人民法院授予我院刑一庭 “全国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近几年来,我院刑一庭全体干警在院党组的领导下,坚持公正与效率这一世纪主题,以“严打”整治斗争为工作主线,更新观念,与时俱进,开拓创新,面对繁重的刑事审判工作任务,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克服困难,顽强拼搏,形成了一个特别能忍耐、特别能奉献、特别能战斗的集体,在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维护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取得了重大成就和丰硕成果:

    自1998年以来,刑一庭依法、准确、高效的处理了3300余起刑事案件,依法对七千余名犯罪分子判处了刑罚。成功审理了震惊全国的以张书海为首的“12.9”特大系列抢劫银行案、以王建华为首的66名被告人特大团伙犯罪案、以王振松为首的55名被告人特大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全省首例非法集资案——“三星”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百花”集团集资诈骗案以及仝克俭特大走私案等一大批倍受社会各界关注的大案、要案,严厉打击了严重刑事犯罪分子嚣张气焰,有力地维护了社会政治稳定和经济秩序。成功处理了康岭山雇凶杀人案、黄新故意杀人案、“百花”非法集资案、“郑百文”提供虚假会计报告案等一批群体性带有重大不稳定因素的案件,积极化解了矛盾,维护了社会稳定大局,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刑一庭严把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适用法律关,始终坚持既要依法严厉打击犯罪,又要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仅2002年一年,就对7案9人宣判了无罪,其中故意杀人案被宣告无罪的就有2案2人,且宣判后,公诉机关也未提出抗诉,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得到最高人民法院的充分肯定。

    在做好案件审理工作的同时,刑一庭还对刑事审判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大调研力度,积极推进刑事审判方式改革,提高审判工作效率。“审理大案要案的经验与做法”、“关于审理非法集资案的经验与做法”、“量刑理由展示制度”等成功经验做法受到上级有关部门的充分肯定,作为先进经验在全国推广。

    刑一庭先后被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评为“全国严打整治斗争”先进单位,荣立集体二等功,多次受到省高院、市委的嘉奖,80多人次荣获个人二等功、三等功。

    责编/小黄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