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实现发财的梦想,四位农民居然铤而走险盗掘古墓葬,虽然分文未得,但依然构成犯罪。1月22日,河南省登封市人民法院以盗掘古墓葬罪,判处被告人杨三、杨锋、杨军、冯力有期徒刑各一年,缓刑二年,并分处罚金5000元。。
法院查明,杨三、杨锋、杨军、冯力均系登封市颍阳镇王岭村农民。为了实现盗墓发财的梦想,2007年4月和5月,四人分别伙同他人,携带撅头等工具,来到本村一水库西侧,分三次对一座金、元时期的古墓葬实施盗掘,但因未挖到贵重文物而放弃。
法院认为,被告人杨三、杨锋、杨军、冯力盗掘古墓葬,情节较轻,其行为已构成盗掘古墓葬罪。但鉴于四被告人均自愿认罪,并主动接受财产刑处罚,确有悔罪表现,故可适用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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