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

 

写在天平上的忠诚

——记登封市人民法院院长赵永纯

  发布时间:2008-01-23 09:20:48


    从大学教授到一名法官、从中级法院庭长到基层法院院长、到兼任中国政法大学法律语言研究中心副研究员、硕士研究生导师,赵永纯一路走来,风光尽收。他责任在心中,情怀在法院,口碑在百姓,政绩在大山,用一位共产党员的质朴与厚重使平凡的人生变得丰富多彩。

    赵永纯出生在一个农民家庭,父母是纯朴善良的农民。1980年考入郑州大学法学院。1984年毕业后,留校任教。1990年调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从大学讲台走进法官行列。2006年担任登封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面对基层繁杂的工作任务,他脚踏实地,任劳任怨,做出了一番顺民意、解民忧、得民心的业绩。

    责任在心中:“党把我放在这个位置,我更有优势给困难群体传递党和政府的温暖。”

    2006年春节前夕,河南郑州瑞雪纷飞。在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任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的赵永纯刚从登封宣判会现场回到郑州中院,就接到市委组织部的通知——担任河南省登封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之职。

    征尘未洗,赵永纯匆匆返回登封,他遥望着巍巍嵩山和茫茫原野,思绪万千,新的岗位、新的起点、新的更大的责任就这样开始了……

    由于特殊的人文地理环境,登封市民素有“善诉讼”之称。履新不久,也许是当地群众想见见这个既当过大学教师、律师,又当过刑事审判庭庭长的院长,不约而同,纷纷到访。

    有位来访者见到赵永纯,先是递上登封法院的一审判决书问这问那;当赵永纯问及是否上诉时,她又递上二审判决作进一步咨询;当赵永纯提出是否申诉时,她又拿出二审法院的再审判决,她就此案一共拿出了七份裁判文书。赵永纯遍阅七份裁判文书,并向她一一作答后,这位上访者满意地说:“看来你这位新院长真的懂法,你说的在理,我服了”。闻此,赵永纯怅然若失,但也觉得踏实,从此再未见她来访。

    为了不让来访群众失望,赵永纯实行了由诉导中心到院长办公室的“直通式”接访,并给自己立了几条规距:只要在办公室,有访必接;只要有上访件,有件必批;对来访者,一律请座、端水、细听、详解,以一片诚心消除来访者的误解和怨气。几个月下来,他的接访笔录记了满满两本,当事人反映强烈的许多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来访人数日益减少,各项工作步入了良性发展轨道。近两年来,登封法院经过调查分析和不懈探索,对信访工作标准向纵深开掘,对信访工作力量进行横向整合,初步形成了“三纵四横”工作新格局,取得了“预防”和“治访”的双重效果。2007年,登封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系统涉诉信访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赵永纯认为,对待信访,仅靠热情和耐心是不够的,关键是要解决问题,信访人反映的问题大多是存在的,也是能够解决的。“党把我放在这个位置,我更有优势给困难群体传递党和政府的温暖。”

    工作中赵永纯总结出解决信访问题的 “两手抓” 经验:即一手抓“防”,通过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从源头上防止产生新的上访事件;一手抓“治”,对已经形成的上访事件,及时有效地予以治理。

    前一“手”, 登封法院通过思想作风整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等活动,较好地解决了作风浮漂、质量粗糙、效率低下等问题,新办案件的上访发生率得到了有效稳控,新审、执结的案件赴京非正常访基本为“零”。后一“手”,主要是陆续出台了一系列制度,如《信访工作考核办法》、《信访工作考核确认规程》、《信访督办案件办理规则》、《重大疑难信访案件听证规则》、《初信初访案件办理规则》等,明确了办理责任和办结标准,构建了“控、防、治”一体化的信访工作长效机制,取得了明显的“治访”效果。去年六月底,中央政法委、省委联席办交办的9起赴京非正常访案件已全部按标准办结,涉诉涉执信访形势有了明显好转。上访老户梁××、王××因其诉讼问题得到了切实解决,先后向法院送旗、送匾致谢。

    的确,赵永纯在涉法涉诉信访工作中倾注投入了很大的精力和心血,亲自起草工作制度三十余项,亲自接访群众四百余人,亲自参与重大信访案件的处理二十余次,亲自撰写调研文章十余篇,他撰写的《对〈信访条例〉刑事条款的法律解读》一文,就用了整整一夜的时间。他在工作中发现为什么《信访条例》实施了两年多,信访形势却越来越严峻?究其因,就在于刑罚手段运用不够,治标不治本。治访,既要治“官”,也要治“闹”(闹访者),而且要善于运用刑事制裁手段治“官”、治“闹”,这便是赵永纯对未来治访工作的感悟和思考。

    情怀在法院:“解决一个纠纷,减少一分矛盾,增添一分和谐”

   执行工作关系到司法权威和法律的尊严,关系到当事人的权利能否最终得到实现。为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登封法院去年开展了“集中清理执行积案” 活动,在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动员大会上,赵永纯提出了“解决一个纠纷,减少一分矛盾,增添一分和谐”的口号。经过一年多的努力,向全市人民交出了一份令人满意的答卷。自去年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以来,登封法院执结3496件,执结标的额2.5821亿元,平均执结率为96.63%。

    在活动中,赵永纯着重突出四点:其一实事求是,澄清积案底数,据实上报,漏掉一起案件,就是对申请执行人不负责。经过仔细排查,共清理出执行积案1753件。其二强调实际执结率、执行到位率和款物兑付率,严格控制债权凭证的发放,严禁对不具有法定事由的案件中止执行。全院积案执结率达92%,债权凭证发放率几乎为零。其三加大对执行工作的考核力度,要求执行员逐案写出由申请执行人签字认可的执行日记,把执行卷宗变成“会说话”的动态资料。其四规范执行行为,防止“执行乱、乱执行”;同时与检察机关联手,就执行活动中的评估、拍卖等问题,制定了《关于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监督的若干意见》及实施细则,被上级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全文转发,先后有18个省市26个法院来电来函或来人索取资料。

    经过努力,登封法院90%以上的执行积案得以执结,千余名申请执行人拿到了数以亿计的执行款,百余名特困群众得到了数十万元的司法救助。驻马店市新蔡县农民王××十年前在登封市大冶镇一砖厂打工致残,为要回三万元赔偿款,王××常年沿街乞讨、上访告状。经过多方协调,这起长达九年的涉执信访案件得以圆满执结,王××获得了足额赔偿;为确保王××和执行款的安全,执行干警帮王××办好汇款手续、买好返乡车票及御寒棉衣之后,又专人护送至家。以此案为素材编写的小品《为了谁》,在郑州中院和省高院文艺汇演后,引起了很大反响。

    口碑在百姓:“只要能够方便群众诉讼,只要有利于司法公正,认准的事情,就应大胆尝试,大胆去做。”

    赵永纯说“只要能够方便群众诉讼,只要有利于司法公正,认准的事情,就应大胆尝试,大胆去做。”针对偏远乡村的农民到城区立案不方便的问题,登封法院实行了由立案庭统一立案和基层派出法庭直接立案相结合的“双轨立案”机制;针对大部分案件发生在基层,而基层法庭工作人员较少、功能单一、缺乏安全保障等问题,登封法院实行了“审、执、警”一体化法庭工作运行模式,即往各基层法庭派驻执行长、警长,与法庭庭长形成“三长”式工作构架,分工负责,相互配合,共同完成该法庭的审判、执行和警务保障等任务;针对再审立案审查效率不高的问题,登封法院结合信访案件办理规定,把原来由立案庭一个部门审查,变为由各业务部门共同审查;针对上级交办督办的信访案件较为复杂的问题,登封法院明确了凡是信访案件被上级法院发回重审的,一律由审委会委员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通过高规格的审判组织形式,确保这类案件的办案质量,防止案件“翻烧饼”;针对法官数量短缺的问题,登封法院出台了“321”激励措施,即按照参加司法资格考试的次数,分别给予参考者三个月、两个月、一个月的脱产学习时间,并对考取者给予相应比例的物质奖励。2007年共有17名同志参加考试,通过8名,通过率为历年来最高。2006年全省法院系统裁判文书评比活动中,登封法院的法律文书荣获一等奖,并被评为郑州市十大精品文书。2007年登封法院继被郑州市总工会命名为“职工教育培训示范单位”后,又被河南省总工会命名为“学习型组织标兵单位”。

    政绩在大山:“法院应当在维护稳定、服务大局、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上有所作为。”

    赵永纯常想,法院工作是构建“和谐社会”、实现“和谐司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要想得到全社会的认可和党委、人大、政府的支持,必须要有所作为。

    在日常的审判工作中,登封法院把“案结事了”做为平安建设的重要手段,依法妥善审结了6000余起诉讼案件,同时,还探索建立了行政案件和解机制,使大量行政案件达成了和解,促进了全市政治、经济、社会的法治化建设。

    在登封开展的市场经济秩序整顿,特别是土地市场整顿、企业周边环境治理等活动中,登封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定纷止争,化解矛盾,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支持和保障。

    2006年2月20日,登封市发生了刘××纠集300多名回族群众围攻抢占乾通煤矿事件,该事件引起了中央、省委、市委领导的高度关注。赵永纯受委派参与了对该案相关法律问题的论证,并组织了对该案的刑事审判活动,使这起具有较大影响的案件得到妥善处理,受到省、市有关领导的好评。

    2006年7月份,按照国务院、省委、市委的指示,声势浩大的“嵩山风景名胜区集中整治活动”拉开了序幕,赵永纯被抽调到整治活动指挥部,任政策法律咨询组组长,对整治活动中涉及的大量法律问题,特别是拆除违法建筑等问题,在法律程序上进行分析论证,确保了整治活动的依法进行;拆除的一万多平方米违法建筑、关闭的数百家石材加工厂均未出现上访事件,按期完成了上级规定的整治任务,得到了市委领导的充分肯定,赢得了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对法院工作的大力支持。

    满意的答卷写在百姓心中。今年四月,登封法院被河南省总工会授予“五一劳动奖状”;赵永纯个人被郑州市总工会授予“五一劳动奖章”。据不完全统计,2006年以来,登封法院先后4 0次受到上级表彰,用实际行动把忠诚写在天平上……。

    责编/小黄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