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筹措赌博资金,居然将自己八个月的儿子卖给他人收养。1月16日,主动投案自首的被告人张新,被河南省登封市人民法院以拐卖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5000元。
今年34岁的张新,系登封市大金店镇的一位农民。为了筹措赌博资金,2007年8月25日上午,他趁妻子洗衣服不备之机,将自己8个月的儿子,抱至汝州市陵头镇,以22000元的价格,卖给该镇村民孙某收养,并将得到的1万元现金,全部用于赌博挥霍。同年9月13日,自知罪孽深重的张新,主动到登封市公安局投案自首。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新以出卖为目的,贩卖其亲生子,其行为已构成拐卖儿童罪。但鉴于其犯罪后主动投案,系自首,可以减轻处罚。加之其主动接受财产刑处罚,可以对其适用缓刑。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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