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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院民四庭以制度建设促案件审理

认真落实制度 完善各项措施

  发布时间:2008-01-02 15:16:32


    新的办案年度开始后,郑州中院民四庭在保持以往优良作风的基础上,认真学习各级党委、上级法院以及我院的各项规章制度,真正把我院的各项规章制度落到实处,并提出创立民四庭“制度建设年”活动。

    为保证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民四庭首先抓原有规章制度的认真落实。结合商事案件的具体特点和我院关于案件流程管理的规定,把商事案件从立案、开庭、合议、研究、送达、归档等进行明晰,并制定相应的考核措施,把上述各项工作作为考核干警成绩的重要内容之一。其次,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和实施规范。针对个别制度较为原则的特点,民四庭还对这些制度从时间、程序、实施方法上进行细化,保证原则性的制度能落到实处,有效地保证了制度真正的贯彻落实。第三,以制度建设促案件管理。

    通过各项制度地贯彻实施及完善,民四庭干警的积极性有了进一步提高。现在,民四庭的工作已经由领导动员变为自觉行动,当前不少同志处在休假状态,但不少干警在休假时仍然保持了正常的工作, 通知、开庭、送达等工作仍在有条不紊的进行,从而避免了商事案件人为积压的产生,极大程度的保证了商事案件在审判质量和效率方面的统一,为保护当事人权利、促进和谐社会建设起到了一定作用。

    责编/小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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