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偷葡萄时被人发现,手持剪刀威胁他人抗拒抓捕。2007年12月26日,河南省新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牛四有期徒刑二年。
2007年9月15日晚10时许,河南省新密市牛四、李伟等六人携带工具剪刀开着面包车来新郑一个葡萄院里偷葡萄。由李伟在路边看车,牛四等五人拿着剪刀去地里偷葡萄,正在他们偷摘葡萄时,突然有人拿着电灯向他们照过来,牛四等人来不及拿偷摘的葡萄,就跑到旁边的玉米地里。牛四在逃跑时发现身后有两个男孩在追他,其中的一个男孩伸手抓住他的肩膀,他用力一甩,将那个男孩甩倒在地,并举起剪刀对那两个男孩进行威胁后继续逃跑。这时,闻讯赶来的警察将牛四等人抓获。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牛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暴力劫取他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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