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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户状告房地产商违约

  发布时间:2007-12-18 07:59:52


    商户刘某在某房地产公司处租赁了商用房用于经营百货超市。双方在书面合同之外作出了口头补充约定:该商场内只允许有刘某一家百货超市。就在商场即将正式营业之际,刘某却发现商场内出现了另一家大型百货超市。愤愤不平的刘某多次找房地产公司协商,事情却一直得不到合理的解决。12月17日,刘某以谈判录音为证据,向郑州市二七区法院提起了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完全履行租赁经营合同。

    据原告称,2007年6月,刘某与某房地产公司签定了商用房租赁经营合同,准备经营百货超市。合同签定后,双方依照该房地产公司拿出的商场招商规划图纸,确定了百货超市的具体位置。为了保障刘某经营超市的商业利润及商业环境,双方还口头作出约定:在该商场招商范围之内只允许刘某一家百货超市存在。

    随后,踌躇满志的刘某完全履行了约定义务,并投入了大量资金,以期自己的超市能如期顺利运营。可是他万万没有想到,在商场即将开业之际,另一家大型百货超市却“杀”了进来,并且正在热火朝天的搞招聘。

    刘某随后多次找到该房地产公司经理杨某理论,杨某却一再表明对于这种情况他也没有办法,需要向总公司的领导请示之后再协商。多次协商未果后,刘某决定以法律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利益。刘某手中掌握有第二家百货超市的招聘广告照片,及其代理人与杨某交涉时的谈话录音等证据。

    12月17日,刘某以照片和录音为证据,向二七区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该招商房地产公司完全履行合同。

    责编/小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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