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建伟,男,1965年6月出生,汉族,1988年6月毕业于郑州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同年8月分配到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至今。现为科员级审判员,四级法官。工作期间,于1998年开始参加郑州大学“以同等学历申请硕士学位(经济法专业)”研究生班的学习,并于2002年获得法学硕士学位。
2002年初,参加最高人民法院组织的英语水平考试。因成绩突出被选拔参加最高法院与美国杨柏瀚大学共同组织的英语法律强化培训(2002年4-6月),后被中美司法合作清华/天普大学法学硕士项目录取,现已获得美国天普大学(TEMPLE UNIVERSITY)法学硕士学位(LL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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