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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讨补偿款阻挠高速公路施工 五被告人被判刑

  发布时间:2003-08-18 12:54:50


    近日,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案,被告人牛某某等人以索要工程占地补偿款为由采取拦截车辆、挖断施工通道等方式,阻挠山西省公路第一工程公司对2002年河南省重点建设项目、郑州西南绕城高速公路施工,受到刑事处罚。

    河南省计划发展委员会豫计投资(2002)456号文件确认郑州西南绕城高速公路系2002年河南省重点建设项目。2002年11月15日至21日,郑州市二七区侯寨乡西胡垌村村民牛某某等五人,为索要工程占地补偿款,带领村民在侯寨乡西胡垌村拦截施工车辆、挖断施工通道,并用树木设置路障,占据施工现场,阻挠国道主干线郑州西南绕城高速公路施工,致使工程施工长达七日无法正常进行,并给施工单位造成损失高达35.483万元人民币。

    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牛某某等五人在被害单位不知情的情况下,夜间挖断施工便道,积极参加并鼓动村民阻挠施工活动,行为具有煽动性,情节严重,致使生产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其行为已构成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但五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有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可以适用缓刑。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判处五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责编:小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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