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鑫祥综合贸易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新密市屏峰商场有限公司移交新密市西大街14号商贸楼一案,当事人反映强烈,是一起涉及社会稳定、各级领导高度关注、执行难度大的骨头案。
为了攻破此案,切实维护法律权威和申请人合法权益,郑州中院成立了由党组成员王胜利副院长为组长、执行局长赵培伟为副组长的专案组,副院长王胜利亲自挂帅,带领执行干警70余人,在新密市公检法等部门的积极配合和10余家新闻媒体监督下,经过40分钟的紧张行动,使该案标的物顺利移交完毕,案件得到执结,收到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由于事先准备工作充分,思想工作到位,执行方案周密,现场执行过程中,各商户情绪稳定,营业正常。当申请人面对新闻媒体的采访时,动情地说:“为了此案,我先后往郑州跑了几十次,执行法官也到现场执行了无数次,但被执行 人都拒不配合,这次,法院领导亲自指挥,动用这么多警力,实现了我的合法权益,伸张了正义,我要向党、向法院、向王胜利副院长和全体执行法官表示深深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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