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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忠诚的守护者

——记郑州中院法警毕岩刚

  发布时间:2007-11-19 15:09:08


    在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活跃着一支平均年龄不足三十岁的年轻队伍。值班岗上,他们敬业坚守,守护着法院的和谐与安宁;执行路上,他们坚毅果敢,饱含对当事人负责到底的忠贞与热忱;押解途中,他们一丝不苟,不放纵犯罪分子任何的蛛丝马迹;审判庭上,他们守护着天平神圣和威严。

    他们朝气蓬勃,在法院的每一个角落服务于人民,保护着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着司法公正。他们就是司法警察,法院唯一的一支武装队伍,毕岩刚同志就是这支优秀青年队伍中的一员。

    毕岩刚,男,中共党员,33岁,身高1.92米,大学本科学历,1997年参加工作,同年入警,由于在警队中个头大,工作经验丰富,所以大家喜欢亲切地叫他“老毕”。参加工作以来被嘉奖6次,2006年荣立个人三等功。

    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做好人民公仆。

    毕岩刚同志对自己一直高标准、严要求。他担任着审判大楼的安检工作,每天与大量的当事人接触。他坚持按时到岗,认真解答,文明接待,文明执法,遇到求助群众,他及时了解情况,耐心地做解释工作,讲解法律知识,打消当事人对法院和法官的误解。也经常出现当事人急于开庭,把包、手机和诉讼材料忘在安检处,他都会把这些东西妥善保管,无损的交给当事人。有时候也会遇到一些棘手的问题,今年6月份的一天,一当事人因不满法院判决,将自己不满半岁的孩子放在大厅的桌子上,说“你们法院判的不公,我没法养活孩子了,你们法院给我养吧”,说完扬长而去。毕岩刚也没能追上,他及时向领导汇报。由于自己没有孩子,对照顾小孩也没有经验,他把孩子抱在怀里,找来了饼干和小玩具逗她玩,费了很大的劲才把她哄好。支队长到来后,及时与当地政法委和文明办联系,连夜将小孩送到家中,并对小孩的母亲进行批评教育。

    开庭过程中对被告人的看管,是法警既经常又频密的工作,风险大,责任大。万一出现被告人脱逃或自残的现象,对社会的影响是极大的。为了确保完成任务,毕岩刚一丝不苟、聚精会神,发现被告人有异常情况及时上报及时排除,从而避免了多起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这又是一个危险性极高的工作,经常与一些患有传染病的人打交道。去年七月,刑庭开庭审理一起案件,因被告人患有传染性极强的肺结核被取保候审,担任值庭任务后,他严格执法规范,认真履行职责,不刻意回避和歧视被告人,圆满的完成了任务。

    参与执行,使审判结果落实到位,也是法警的一个重要职能。2006年4月,毕岩刚和几名同事执行郑州亿龙学校的破产案件。由于案件涉及的人比较多,不明情况的当地村民和一些学生,受到个别案件利害关系人的唆使,阻碍清算组对学校财产的查封和清算。甚至开始围攻清算组人员,他带领同事组成防突队形,自己拿着高音喇叭宣讲法律政策,在法律威严的感召下一些群众逐渐开始散开。这时有人举报说西边比较偏的机房有几个年轻人在抢电脑,毕岩刚大踏步的向那边跑去,发现几个年轻人抱着电脑主机向围墙边跑。他一边跑一边喊:“站住!把电脑放下。”他们没有理会,继续狂奔,“你们再不放下我就开枪了啊!”几个青年听到这么一喊,都自觉的放慢的脚步,毕岩刚一个箭步把后面的一个按倒在地,其他的几个人也乖乖的把主机放下,束手就擒。其他群众见这样的情景,也不再聚在一起阻碍清算了,自觉的散开了。学校财产没有任何损失,如实得到了清算,切实维护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妥善处置突发事件,不畏困难,冲锋在前。

    毕岩刚同志常说,“我是一名司法警察,要对得起这身警服。”,“畏险怕死就不当法警”。在领导和同志们的印象中,他对待工作一向勤勤恳恳、任劳任怨、抢挑重担,是一名敢打硬仗,勇于取胜的虎将。

    2006年5月,一女当事人因不满法院的判决,偷偷地爬到了办公楼顶,以跳楼相威胁,支队紧急启动突发事件处置预案,领导负责稳定当事人,毕岩刚负责解救当事人。他悄悄地从后门上楼,慢慢的走到当事人身后,距离大约三米时,他突然加速,一个箭步,迅速从身后抱住当事人,将其按倒在地,稳定当事人,然后将其背至楼下。他的胳臂、肩膀等多处受伤,受到院领导的表扬。事后,他说:“这种突发事件随时都可能发生,我们随时都做好了准备。只要能维护好法院的稳定,更好的服务人民,受点伤怕什么”。

    规范执法,文明执勤,捍卫法律尊严。

    审判庭的接待和引导工作是与人民群众接触最多的地方。每天都会遇到很多老人、残疾人、文盲以及农民工等弱势群体。他都会热情帮助,耐心解答,及时与办案法官联系,清除当事人心中的怨气。今年五月的一天,一个80多岁的老大爷来查询案件的进展情况。由于年龄较大,他耳聋眼花,走路不稳,也不认识字。毕岩刚把他安排到凳子上坐下,耐心的询问案件情况,然后又给四个民庭内勤打电话,最终找到了主审法官。法官接待完后,他又把老人送到了公交车上,老大爷激动地说:“中院的法警小伙子真中”。

    法院是社会矛盾的最终解决地方,经常出现大批的群众上访事件。2007年4月,100多名群众因为一起破产案件围堵中院大门。接到命令后,他紧急赶到现场对当事人进行劝阻,由于上访群众多为老年人,是为企业破产后的生活问题才来此上访的。了解情况后,毕岩刚到当事人面前,以文明的语言,规范的动作,既从当事人的自身利益考虑,又从法律的角度对当事人进行解释,说明他们的冲动行为可能给以后的审判工作带来的后果,以及他们的上访影响中院的办公秩序已经触犯了法律。他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施之以法,成功地化解了这次围堵事件。事后,一个老同志拍着他说:“要不是这个法警同志的劝说,我们说不定会闹出大事来啊”!

    工作上的毕岩刚是一个刚正不阿、秉公执法、司法为民、不畏艰难的人,生活中他粗中有细、谦逊、乐于助人、乐观向上、喜欢哈哈大笑。在细节上严格要求自己,积极向上。

    他常说,“荣誉只说明过去,我应该更加努力的工作和学习,对得起组织的教育和培养,严格要求自己,把每一天都当成人生的新起点”。

    责编/小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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