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中院立案庭、信访处更名
作者:中院立案庭 发布时间:2007-11-19 15:03:32
根据郑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郑编办(2007)85号批复,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于2007年9月正式更名为立案一庭,信访处更名为立案二庭,具体职能分工为:立案一庭负责立案审查、管辖权异议、“四裁”案件等项审判工作;立案二庭负责涉诉信访和申诉复查审判及上级法院调卷工作。
责编/小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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