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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耕地被人占 讹人钱财被驳回

  发布时间:2007-07-12 12:26:31


    本是和睦相处的邻居,为讹人钱财,声称耕地被占,原告张某将被告董某告上法庭。登封法院审理查明,两家耕地仅是相邻,并不存在侵占事实,故依法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事情经过是这样的:被告董某在登封市白坪乡寨东村5组开采铝石,占地3.5亩左右。原告张某的耕地在登封市白坪乡寨东村4组,两组耕地相邻。原告认为被告的铝石坑占用了其承包耕地,要求被告给予赔偿,引起纠纷。

    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告称被告的铝石坑占用其承包耕地,但未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故对原告要求被告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的主张不予支持,因此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编/小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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