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郑州中院召开全市法院人民陪审员工作会议,总结两年来全市法院人民陪审员工作,对优秀人民陪审员进行表彰。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旭彤、任免委主任柴国合、任免委处长郑睿,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贾记鑫,党组副书记王恒禄,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高延安,各基层法院政治处主任,中院机关有关部门的中层干部和受表彰的优秀人民陪审员参加会议。会议由中院党组副书记王恒禄主持。
高延安主任宣读了《关于表彰全市优秀人民陪审员的决定》,会议对全市法院20名优秀人民陪审员进行了表彰。二七区、管城区法院和四名优秀人民陪审员代表作了经验介绍和典型发言。
会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旭彤作了重要讲话。他指出,人民陪审员制度是我国的一项重要司法制度,实行人民陪审员制度有利于弘扬司法民主,有利于促进司法公正,有利于保证司法廉洁,有利于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增强司法权威。两年来,全市415名人民陪审员充分发挥来自人民,贴近群众,熟悉乡土人情,容易得到当事人信赖等优势,积极参与审理案件,认真履行应尽职责,为弘扬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强化司法监督、维护司法权威发挥了重要作用。对今后的人民陪审员工作,他要求,全市法院要总结经验,加强对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宣传和报道,努力营造支持人民陪审员依法行使审判职责的氛围。要加强督促指导,帮助解决实际问题,推动人民陪审员工作平衡发展。各级政府要加大支持力度,依法保障人民陪审员工作经费的落实,为人民陪审员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条件。全体人民陪审员要牢记人民重托,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为保障司法民主,维护公平正义,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贡献出自己的智慧和力量。他表示,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将一如既往地支持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支持人民法院坚持和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帮助解决人民陪审员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促进人民法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贾记鑫院长回顾了两年来全市法院人民陪审员工作情况,客观分析了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对今后的人民陪审员工作,他要求:一是要加强对人民陪审员工作的领导。各基层法院党组特别是一把手,要站在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切实把实施和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作为人民法院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好。二是要继续加大宣传力度。要围绕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活动、特别是抓住典型案件和先进典型,加大宣传力度,扩大人民陪审员的社会影响,增进人民群众对人民陪审员工作的了解和认同,激发广大人民陪审员的工作积极性。三是要适时启动第二次选任工作。人民陪审员的来源要注意广泛性,以不断更新人民陪审员的队伍结构。四是要搞好经常性的业务培训。要把人民陪审员的培训纳入法院培训的总体规划,定期组织人民陪审员参加业务培训。要采取有别于法官培训的方式方法,把集中培训与开庭观摩、案例点评、座谈讨论结合起来,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五是要科学组织人民陪审员参加陪审工作。要着力发挥人民陪审员在案件调解中的优势,让陪审员在法官的指导下独立开展庭前调解和庭中调解,通过陪审员讲“情理”与法官讲“法理”相结合,促成案件的调解。六是要进一步规范人民陪审员的管理。要落实随机抽取选用人民陪审员的制度,需要人民陪审员参加陪审时,应从陪审员中排号抽取。要启动人民陪审员的考核工作,为每个陪审建立档案,每年要对人民陪审员进行一次考核评比,对表现突出的要给予表彰奖励。七是要努力解决人民陪审员的经费保障问题。各基层法院要紧紧依靠党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积极和地方政府沟通协调,争取支持,切实将人民法院为实施陪审制度所必需的经费开支落实到位。
王恒禄副书记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提出四点要求:一是各基层法院要及时向院党组汇报会议精神,分析研究解决人民陪审员制度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拿出具体的解决办法。二是要积极和地方政府沟通协调,解决人民陪审员的经费保障问题。三是要做好启动第二次人民陪审员选任的准备工作。四是要及时向中院政治部报告本次会议的贯彻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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