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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封法院发挥职能作用服务大局

  发布时间:2007-11-08 09:58:17


    思路决定出路。在法院建设过程中,登封法院以大局工作为中心,注重总结探索,敢于用新思想破解前进中的难题,实现了和谐发展,维护了大局稳定,树立了人民法院形象。

    一是积极配合市委中心工作。2006年,在登封市“少林景区综合整治”过程中,该院抽调专人负责,加班加点,通过法律途径、运用多种手段,使3000余平方米违章建筑拆迁工作实现了“软着陆”,受到市领导的称赞。

    二是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为方便群众诉讼和将矛盾化解在基层,该院在接连改建告成、卢店等四个中心法庭之后,今年又新建了颖阳中心法庭,并推出“审执警”一体化工作模式与法庭工作直接对接,方便了群众诉讼,为百姓办了实事,维护了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了优质便捷的法律服务。

    三是实行“诉前诉讼风险告知制度”。这一制度向当事人普及了法律常识,增强了当事人的风险意识,有效减少了上访告状现象,推动了涉诉信访案件的良性发展。同时,该院与登封市检察院联合签发的《关于对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监督的若干意见》及其实施细则,开全国执行监督机制之先河,受到上级法院的充分肯定和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全文转发,随后有18个省26个法院来电来函或来人索取学习资料,提升了登封法院的在全国法院系统的知名度。

    在构建和谐法院进程中,登封法院狠抓基层基础工作,注重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积极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全院工作一年一个台阶,在奋进中不断超越,在超越中不断前进。

    责编/小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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