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月】
听众朋友,大家好!欢迎您收听FM98、6《郑州新闻广播》和《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今日安报》在每周星期六下午17左右联合播出的《法官说法》节目,我是主持人肖月。下面给大家介绍一下今天来到我们直播室的三位嘉宾:一位是郑州高新区法院民二庭法官:赵宜勇;第二位是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四庭的审判员:张鹏;最后这位是河南春秋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律师:杜天征。
优秀的法官、睿智的律师,咱们大家一起来分析评判案例。
【案情】
去年10月份的一天早上8点多,9岁的男孩毛毛在公交车站牌前等公交车的时候,被拥挤的人群挤到了车下,刘某驾驶的公交车,与突然被挤的倒在地上的毛毛相撞,致使男孩受伤。经事故民警现场勘察认定:当事双方都没有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都没有责任。毛毛受伤后经治疗,共花去医疗费27000多元。后来,毛毛的父母找到公交公司,要求他们赔偿毛毛受伤的全部费用。但是公交公司却认为:这起交通事故发生后,我们及时报案;经过交警部门认定,我们也没有任何责任,是不应该承担任何赔偿责任的。但是出于人道,我们在孩子治疗期间,先后支出了12000元,我们已经做的很不错了。倒是你们做家长的,没尽到监护责任,才导致孩子受伤的。你们应该自己承担损失的。因此,拒绝了毛毛父母的要求。
【问题】
一、在意外交通事故中,双方都被交警部门认定没有责任的情况下,还应不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呢?
1、不用承担;
2、出于人道主义,可以适当给一定补偿(也可以不给的);
3、应该承担一定补偿。
二、这起交通事故经法院审理,最终结果应该是怎样的?
1、不管怎么说,是车撞住了人,况且孩子又没有错,公交车就应该承担全部责任;
2、交警部门都已经认定,双方都没有责任,所以,公交车不应该承担任何责任;
3、既然是双方都没错,但是孩子受伤了,那就双方各承担一半责任吧。
【答案】
1、应该承担一定赔偿责任;2、双方公平分担责任。
一、无责任并不意味着不用承担民事责任,在民事诉讼中还要根据案件具体情况来划分双方的民事责任
现实中确实存在许多类似现象,车辆拿着交警部门作出的其无责任的认定书,却在法院的民事赔偿诉讼中被判承担赔偿责任,许多司机都想不通:“为什么交警都认定我无责任,法院凭什么还让我赔钱”。交警部门在无法确定各方当事人有过错或者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情况下,认定各方均为无责任,但这里的无责任并不代表不用赔偿,没有责任从某种意义上说只是没有刑事责任,并不表示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交警部门的事故认定主要依据交通法等相关法规判定的,根据各方当事人的违章情况、事故的成因等从专业的角度对事故进行认定,在诉讼中,该认定可能作为任何一方或几方当事人的证据。而在法院的民事案件审理中,对赔偿责任的划分,是基于双方当事人举证质证的情况,除了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还依据《民法通则》等相关法律法规,来确定双方当事人的民事责任。因此交警的事故认定并不等同于法院赔偿责任的划分,无责任并不意味着不用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故答案应该为3、应该承担一定赔偿责任。
而答案2中的补偿义务则有一定适用条件,民法中的补偿义务一般特指受益人的补偿义务,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九条规定“因防止、制止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的财产、人身遭受侵害而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害人承担赔偿责任,受益人也可以给予适当的补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6条和第157条分别规定“因紧急避险造成他人损失的,如果险情是由自然原因引起,行为人采取的措施又无不当,则行为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要求补偿,可以责令受益人适当补偿。”“当事人对造成损害均无过错,但一方是在为对方利益或者共同的利益进行活动的过程中受到损害的,可以责令对方或者受益人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由此可见,受益人的补偿义务只能发生在受益人与受害人之间,而本案的公交公司并非受益人,因此要求公交公司给予一定的补偿,在法律上是说不通的,也是无法得到支持的。
二、双方无过错应依据公平责任原则由双方分担责任
对于本案,有一种观点认为,应适用过错责任,即公交车司机有过错的情况下,才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没有证据能够证明公交车司机有过错,则公交公司不用承担赔偿责任。
还有一种观点认为,应适用无过错责任,即不论公交车司机有无过错,公交公司作为机动车一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但就本案来说,交警部门作出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所以认定双方均无责任就是因为双方均无过错。在双方都无过错的情况下责任如何划分?我国《民法通则》第132条就规定了这种情况下的处理原则——公平责任,即在当事人对于损害的发生都不应承担民事责任时,依据公平原则由当事人分担责任。在某些场合,因行为人没有过错就不对损害负责,损害只能由受害人自负,而受害人也是没有过错的,却要自己承担全部损失,显然有失公平,正是为消除这种不公平的现象,法律规定审判人员可根据公平的要求,由当事人双方分担民事责任。可见公平责任实质是任何一方当事人都不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下的一种民事责任。故本案主审人根据公平责任认定公交总公司应对因交通事故给毛毛造成的损失承担50%的民事赔偿责任。即答案3、双方公平分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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