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农妇张某从河南省登封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手中接过17万元赔偿款时,感激地说:“是你们公正高效的工作,才使我及时得到了这笔救命钱。”
2007年3月6日,外地农民杨某在登封市一建筑工地打工时,因楼板突然断裂,不幸从楼上掉下,后经抢救无效死亡。事后,杨某的妻子张某将建筑承包商范某告上法庭,要求赔偿。登封市法院大金店法庭受理此案后,于5月6日作出判决,判令被告范某赔偿原告张某17万元。因被告范某迟迟不履行义务,原告张某便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过驻庭执行人员和法警的多方努力,仅用半个月的时间,就促使被执行人范某支付了张某17万元的赔偿款。
此案缘何能够在短时间内执结?这主要得益于登封市法院推出的审执警一体化工作模式。
审执警一体化是指人民法院派出法庭、执行部门、司法警察大队互相配合、分区管理、集中法庭办公,实现资源共享,使有限的司法资源得以发挥最大效能的一套工作模式。它与远程立案、巡回办案相结合,体现了司法工作中便民、利民的方针。
首先,当事人只要手续完备,在法庭就可以直接立案。同时,执行局的8名执行长可分别带领2至3名执行员,与8个法庭对接。此外,法警大队的8名法警与8名执行长对接,配合执行组执行案件。执行长则带领法警常驻法庭办公,负责执行该法庭审结的各类案件,从而完成了审执警一体化运作。
通过一年来的运作,该工作模式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不仅方便了当事人诉讼,节约了司法资源,而且执行长在执行中能够及时了解案件在审理中的情况,对当事人的住所、履行能力有一定了解,易于找到案件突破口。再加上法警全力配合执行,有效增强了执行的威慑力,提高了司法权威,促进了工作的有序开展。
据统计,登封市法院自实施审执警一体化工作模式以来,执行案件结案周期比过去缩短一半,结案数比去年同期高出一倍,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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