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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偷走新手机 失主苦追10公里

  发布时间:2007-10-26 10:16:15


    朋友之间本应相互帮助,和平共处,可偏偏有人忘掉情谊,伺机盗窃。今年10月,盗窃朋友手机的被告人安某,被河南省登封市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今年30岁的安某,系登封市大金店镇的一位农民。他在该镇煤矿上班时,与来自汝州市的矿工郎某成为好朋友。今年8月26日上午,安某去汝州市看望郎某。中午两人喝了点酒,然后倒在床上睡了。睡醒后,郎某发现安某不见了,自己的新手机也不见了。郎某气得大哭,撒腿就追,在跑了10多公里山路之后,终于在登封市白坪乡白坪街,发现了正在路边玩手机的安某,便立即上前劈手将手机夺过来。这时,民警正好路过,安某随即被带走。

    法院认为,被告人安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编/小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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