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国庆长假期间,我院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高院有关通知和贾院长的指示精神,确保我市两级法院车辆在假日期间安全无事故,专门制定了“十一”国庆节期间车辆管理实施办法,中院党组成员以身作则,带头主动将公务车辆进行封存。期日期间中院纪检监察、行政处、法警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检查小组,在节日期间对两级法院的车辆、枪支封存、管理进行以明察暗访的形式进行检查。
检查组表明,节日期间,各法院均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坚持枪弹库24小时值班,所有车辆(警车、地方牌照车辆)全部封存,并按要求粘贴了封条,集中停放在本院内,对中牟、二七、新郑、中原等法院车辆封存规范和停放整齐提出了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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