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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高院李道民院长到新郑法院视察工作

  发布时间:2007-09-25 10:59:58


    9月22日上午,河南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道民在政治部基层处副处长王波、郑州中院党组副书记王恒禄和新郑市政法委书记张国宏、新郑法院院长靳四梅的陪同下,到新郑法院考场视察基层法官考试情况,并到新郑市法院进行了视察。

    新郑法院院长靳四梅对该院的队伍建设、审判执行工作和文明建院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汇报,李道民院长还实地察看了该院的文化长廊、图书阅览室、法官俱乐部文化设施。在座谈中,对新郑法院在文明建院、民事案件调解、执行工作和涉法信访等方面的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新郑法院新一届党组班子团结,作风务实,工作思路清晰,带领全院干警不断进取,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成绩。

    对今后的工作,李院长提出了几点要求:

    一是开展各项工作应有政治敏感性,要一切以维护社会稳定大局为中心,立足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去抓审判、执行工作。对审判工作中疑难问题,拿不准的案件要慎重处理,及时汇报及时请示,避免引起不必要的社会矛盾;要注重审判执行工作的社会效果,把握好案件审理执行的时机,力争最大限度地化解社会矛盾;在开展执行工作时要注意执行方法,讲究执行艺术,在采取各种执行措施攻克执行难的同时,要努力做到文明执行,要通过执行工作的开展,体现对人民群众的人文关怀,展示司法文明,争取最好的社会效果。

    二是要不断提高审判效率,提高办案质量,加大办案力度,抓住当前有利时机开展审判执行工作。审判工作是法院工作的基础与核心,要下大力气抓好审判工作,严格控制未结案件数量,采取各种措施提高办案效率,通过审判工作的开展增强社会和谐因素,减少社会不和谐因素。在民商事审判工作中要注重加强调解工作,进一步提高案件调解率。要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采取各种措施位陪审员参加审判工作创造条件,要积极向地方党委汇报,与地方政府协调,保证陪审员参加审判工作的经费,促进人民陪审员工作健康发展,要积极发挥陪审员来自群众,容易取得当事人信任的优势,支持陪审员参加诉讼调解工作,促进调解工作的深入开展,从而最大限度地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

    三是要不断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为一线干警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人民法庭直接面向人民群众,是法院的窗口和形象,基层法院要不断加强法庭工作,充实人员,改善条件,保证经费,为在最基层工作的一线干警创造较好的工作环境,保证法庭工作顺利开展。新郑法院的法庭工作一直较好,曾多次受到上级的表彰,目前又有三个利用国债资金建设的法庭竣工建成,为法庭工作的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今后要继续发扬重视法庭工作的好传统,尽快做好三个新建法庭的配套建设工作,争取早日启用,以进一步改善法庭的工作条件,促进法庭工作不断进步,为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创造稳定和谐的良好氛围。

    责编/小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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